镇政府发文件要求干部罚款创收 与工资奖金挂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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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09:42 华商网-华商报 | |||||||||
镇政府下发的“创收文件” 本报记者 谢正罡 摄 本报商洛讯(记者 谢正罡) 以“财政形势十分严峻”为由,山阳县小河口镇政府“经过研究”,日前下达了一份让机关干部组成工作队下乡以越权罚款、乱收费等形式“增加财政收入”的文件。 全镇计划“创收”15.2万元
小河口镇政府7月22日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财政收入的通知》小政发(2004)56号。通知指出:“我镇财政形势十分严峻,已经严重地影响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全镇计划完成15.2万元的财政创收任务,按照其划分的片、线组成的四个工作队分别摊到数万元不等的“任务”。 其清收项目令人眼花缭乱,除有如林业执法部门权限内的“退耕还林禁种处罚”、“乱砍滥伐罚款”,计生执法部门权限内的“社会抚养费”、“‘三查’违约金”等,清收项目还列举了很多花样,包括有越权性质的“违纪资金”,未定界限的“非法同居罚款”,还有荒唐如“打架斗殴”、“农用车违章拉人”等等巧立名目的“清收项目”。 针对这些名目,一位被分在其中一工作队的干部说:“的确感到非常滑稽,但其实文件真正的目的就是要让干部想办法从老百姓身上弄钱!” 据了解,该文件没抄报上级政府及上级相关单位,仅仅抄送该镇财税所并存档。据知情人称,该文件持有人的范围很小,“可能担心出事。” 创收任务与工资和奖金挂钩 在该文件的“方法措施”一条里,镇政府详细制定了清收任务与工作队干部的工资、奖金如何“考核挂钩”的细则,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个文件才引起了镇政府众多干部的不满。 文件具体规定:“(该方案)实行任务与工资挂钩,从7月份起按月结算、兑现,月进度达到总额的20%,由工作队队长签字后方可发放工资。”另外还有,“财政创收工作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年终不得评为合格(称职)干部,不得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自7月底文件下发以后,该镇被划分在四个工作组里的很多干部对此举甚感不解,他们认为,镇政府这份盲目让机关干部越权“执法”的文件本来就不妥,如果再与工资和考评联系在一起,就是给干部上了“紧箍咒”,大家进退两难:暂不考虑被罚款的老百姓能否接受,重要的是自己的利益和它连在一起了。 四个工作队很多成员无执法权 该文件后页附上了四个工作队队长和队员的名单,该镇共38名机关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被编排在内。 据记者调查,在这个要与工资和考评挂钩的“创收”人员名单里,没有其党政一把手的名字。四个工作队的队长分别由一名镇党委副书记、两名副镇长、武装部长等担任。副队长和队员的组成结构几乎囊括了该镇所有机关部门,甚至连根本没有任何执法权的妇联、扶贫办、文化站、经管站、畜牧站等部门都抽出了干部加入。工作队的阵容相当庞大,下乡的具体实施方式是“工作队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行动”。 据了解,小河口镇在山阳县30个乡镇中经济水平处于中下游,“财政收入形势严峻”的确也是客观情况,有一名文件下发以后曾下乡“创收”过的干部告诉记者:“上面来人镇政府要迎来送去,机关正常运转办公开支也都需要钱,是财政吃紧才‘出此下策’。但我们每次下到村里,老百姓都会说‘镇上收钱的干部又来了’,弄得我们非常难堪。”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是这样一份明显背离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文件,却在文末特别强调“必须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税收税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各项政策法规,注意工作方法”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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