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建委辞退一名纵容欠薪的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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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21:37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12日电(记者刘宏鹏) 新华社8月7日播发稿件《乌鲁木齐市建委一工作人员遭遇欠薪投诉》,披露了乌鲁木齐市建筑市场管理站一工作人员参与、纵容其家属所经营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乌鲁木齐市建委紧急调查后证实报道准确无误,于12日宣布对这名工作人员予以辞退。 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贡荣新说,新华社报道所披露的参与
经记者调查了解,乌鲁木齐市剑锋公司承接的乌鲁木齐汇珅园工程2001年3月完工后,拖欠了10多个农民工班组的工资,涉及农民工近百人;被欠薪的农民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乌鲁木齐市建委投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部分农民工随后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和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获胜,然而拿到终审胜诉判决的农民工依然难以拿到工资。截至目前,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和新市区法院的执行庭,包括农民工讨要工钱的判决在内,至少有10份针对剑锋公司的胜诉判决成了“法律白条”。 贡荣新说,建委将结合此事,深入开展此前已启动的“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万人评议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市建委欢迎群众监督,对针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投诉,一经查实即坚决处理,决不姑息。 据悉,乌鲁木齐市建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一部署,2004年1月18日前,协调解决了乌鲁木齐市2003年农民工被欠工资总数的99.16%,并通过各种途径筹集7.855亿元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给8.4万名农民工发放了往年被欠工资。同时,对一些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做出逐出乌鲁木齐市建筑市场的严厉处罚。 新华社有关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事件的报道,经新疆主要媒体转发后在当地产生较大反响,多家媒体对此事做了跟踪报道。新华社记者也将继续关注这些农民工的讨薪进程。 相关专题:劳务企业欠付民工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