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例网络色情案宣判 被告人判有期徒刑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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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08:34 北京青年报 | |||||||||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我国首例网络色情案14日在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利用网络进行淫秽表演的被告人王艳丽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庭经审理查明,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间,被告人王某利用其丈夫的身份在广东某网站南京分站租赁了四个视频聊天室,并利用其中一间经营脱衣舞表演,先后发展了110多名会员。该聊天室平均每天在线人数达80至90人以上,每位会员在缴纳了500至600元年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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