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国实施“绿卡”制度专题 > 正文

申请中国“绿卡”:我国公安机关将在6个月内作出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2:4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0日电(记者杨维汉、田雨)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我国公安机关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这是公安部、外交部15日发布并实施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作出的规定。

手机聚焦中国军团战况 用UC免费发450条短信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盛夏靓丽风景线

  公安部部长助理、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郝赤勇20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

  据介绍,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将依据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公安部审批。经公安部批准在中国永久拘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该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相关专题:中国实施“绿卡”制度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UC音频直播奥运赛事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北航招生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购房租房经历征文
余秋雨绝唱:借我一生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