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部分大学生抵制校外租房禁令 称其不通情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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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05:0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记者彭博 易鹰 针对近期大学生在校外租房期间屡屡引发安全事件,日前国家教育部下发通知,规定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消息一经发出,在省内各高校引起轩然大波。大学生普遍认为该规定将“流产”;高校管理部门则认为该通知如同一场“及时雨”,为学校处理校外租房学生制订了依据。
教育部:安全隐忧促生“禁租令” 《通知》于8月初在教育部网站上发出,同时配发了几起在校学生人身安全的文章:“今年2月23日,云南大学四名学生在校内公寓被害案;4月,西藏民族学院2名学生在校外租房遭歹徒绑架抢劫;近期又相继发生高校学生在校外租房被害以及煤气中毒死亡事件。”正是这些伤害事件,最终促成教育部在暑假期间下发这个通知,以保障下一学年学生住宿管理。 大学生:规定不通情理 尽管省内大部分高校还未开学,但还是有一部分先期抵校的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学生对该政策的出台持反对意见。湖南师大一位学生对记者说“我们大学生都已经是成年人,可以决定、也知道该怎么决定自己的生活,这样强令禁止是剥夺了我们的权利,有欠公平”。而也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对该规定不屑一顾,认为该政策是在“摆花架子”,根本行不通。一位已在校外租房2年的大学生对记者说:“学校早就规定不允许在校外租房,我还不是照样在校外住了2年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学校总不可能把我们当犯人一样看把。” 高校:《通知》为我们提供处罚依据 对于政策执行的可行性,省内各高校负责人昨日纷纷表示,在《通知》出台前,学校早已有了处罚办法。湖南大学大学学工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教育部门的明文规定刚刚出台,大学生难免有抵触情绪,因此,要在做学生工作上费一番功夫。教育部出台这样的文件无疑为高校硬性“执法”提供了依据,目前省内大学已着手修改一些对学生的“奖惩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学生,必须开除学籍的也只有开除”。据了解,目前各高校执行的学生管理规定中,处罚从警告、严重警告到勒令退学等轻重程度不一,学生校外租房究竟属于哪一级处罚,现在高校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定论。各高校学工处负责人无一例外地表示,现在教育部就大学生校外租房发文,高校就一定会按规定处罚,“如果有学生撞到枪口上,那是毫不留情的。” 公寓导师制严堵“游击战” 据了解,尽管之前教育部对大学生校外租房没有发文明令禁止,但省内部分高校已经行之在前,对于不在校内住宿的学生,要求其与家长和校方三方签订保证书,作出“出现问题学校概不负责”的承诺,各高校查处在校外租房的学生数量逐年下降。但部分学生与学校打起“游击战”,平时在校外租房居住,叮嘱寝室同学一听到“查房”消息就通知自己。对于这种“游击战”现象,昨日记者采访时,各高校纷纷表示,从今年起将采取一种新的措施应对,那就是在学生公寓中安插学生辅导员和安全保卫人员,设立公寓导师制,每天24小时了解学生住宿情况。 相关专题:高校学生校外租房要签字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