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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官释疑公车改革 “车改”到底是赚是亏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0:30 南方都市报

  “车改”是赚是亏?

  广为流传的“三个1/3”认为原来在公车使用中“公务占1/3,领导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因而成本的压缩空间有2/3之多。而经过各试点“公车改革办公室”的核算,“车改”前后交通费用一般可节约30%左右。有人因此置疑“车改”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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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三个1/3“的说法主要是为了将公车私用现状形象化,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统计数据。从佛山、惠州等地的“车改”实践来看,一个县(区)或市直机关,“车改”后每年可节约交通经费少则数百万元,多则上千万,经济效益显而易见。

  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怎样制定?

  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以工作岗位所承担的任务、性质和公务活动量为依据确定。一般来说,分为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三大类。一个地区一线领导和一个部门的一线领导,虽然级别不同,也基本属于同一补贴档次。

  标准计算的总原则是小车可以公私兼用,费用必须公私分明,即用于公务的费用由公家补贴,用于私人的费用由自己负担。领导干部每月补贴费用与每月养车费用接近。换句话说,领导干部用车自己买,养车费用由公家补贴。据分析测算,一辆15万的车每月补贴2000至2400元比较恰当。

  公车如何处理?

  除保留少数执法执勤等特殊专业用车以及组建公务用车租赁公司外,其余车辆一律公开拍卖。在拍卖中,公车的评估定价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来完成,不允许领导班子讨论定价。拍卖一律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拍卖,不允许搞内部协议转让、暗箱操作。公开竞价转让可以向社会拍卖,也可在机关系统内部分批进行,但不允许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富余司机如何安置?

  ”车改“后的富余司机将有五条出路:一是本人具备条件的鼓励其报考公务员或转任其他岗位;二是成立社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机关出租车队,安置一批司机;三是已到或接近退休年龄的可按政策办理退休或提前退休;四是愿意退职后自谋职业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并提供帮助;五是对临时工、合同工按和约规定解除雇佣关系。

  如何避免“车改”后“公车照坐”?

  各地“车改”小组使用各种办法进行内外监督。如有的地方对留用的特殊公务用车,统一喷刷醒目标志便于群众监督;同时规定非执行执勤任务不得使用,建立用车工作日记,对每次出车的任务、人员、时间、地点一一登记,利于内部监督。 同时,各地还及时制定了违反公务用车改革纪律的责任追究办法,如惠州市规定,发生上述违纪违规行为的,首次进行诫勉谈话,扣发一个月交通补贴;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三个月交通补贴;第三次除扣发全年交通补贴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车改”如何实现法制化?

  现在的公车改革是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己制订规则、自己执行、自己解释。有人质疑这是“让既得利益者主持公车改革”,“很难说彻底代表公共意志”。另外,公车改革节约的费用带来财政预算的变动,而预算变动审核属于各级人大职责范围。

  为了使“车改”工作不但在内容上更加完善,而且在程序上更加合法,谢谷粱建议各地“车改”方案经过党委、政府讨论通过后,以政府的名义,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后才正式实施。

  省监察厅副厅长谢谷粱释疑公车改革

  疑问一:目前各地进行“车改”的主要做法,大致有三种模式,广东为什么选择了“货币化“这种模式?

  解释:三种模式主要包括:“货币化”、“半货币化”和“加强管理型“。我认为,以上三种模式各有特色,关键是要因时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

  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我认为采取“半货币化”或“加强管理型”模式比较可行。对于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来说,我倾向于采取“货币化”的改革模式。因为它不仅比较彻底地克服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种种弊端,而且适应了小汽车进入家庭的潮流。其最大特点是:私人买车,公私兼用,公家适当补贴。

  对于当地生活水平达到每百户小汽车拥有量20-30辆,多数公务员具有购车欲望而经济上仍有一定压力的地区来说,这种模式无疑是一种双赢的选择。对于公务员而言,既有利于工作,又方便生活;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既减轻了财政负担,又解决了公车私用等问题。

  疑问二:据介绍,“车改”前后对比,交通费用一般可节约30%左右,这样一笔经济帐是怎样算出来的?

  解释:确实有人提出,原来在公车使用中“公务占1/3,领导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也就是说,费用中的2/3是不合理的,“车改”后只节约了1/3,仍然有1/3不合理的费用被保留了下来,这是以改革的名义把这部分不合理开支“合法化“了。

  其实,这种广为流传的“三个三分之一”的说法,最早是在全国“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的,当时的原话是“有的地方存在着三个三分之一的现象”。其实这句话主要是为了说明公车私用严重性的形象说法,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统计数据。 所以把“有的地方“变成“所有地方“,把“形象说法”当成“统计数据”,是脱离实际的。在现实中,绝大多数的公车主要还是用在公务上。

  各地“车改办”一项一项地统计,一笔一笔地算账,计算出的成本及节约率,我觉得是比较可信的。

  从佛山、惠州等地“车改”的实践来看,一个县(区)或市直机关,“车改“后每年可节约交通经费少则数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同时通过拍卖公车,可一次性回收几千万元资金。

  疑问三: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是依据什么制定的?

  解释: 交通补贴的标准是以工作岗位所承担的任务、性质和公务活动量为依据确定的,并不完全按级别来定。一般来说,可分为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三大类。譬如说,市直局长(处级)和县直局长(科级)、乡镇长(科级),都是一线领导,虽然级别不同,但基本同属一个补贴档次。而市直机关的科长属于中层干部,虽然与县直局长和乡镇长同是科级,由于任务、性质不同,只能领较低档次的交通补贴。另外,同一级别的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补贴标准也应该有所区别。如珠海市考根据机关之间、人员之间的公务活动量不同,把单位分为一类、二类,岗位也分一类、二类,补贴标准更加细化。

  那么,这个标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总的原则是,用于公务的费用由公家补贴,用于私人的费用由自己负担。比方说,某乡镇长买了一辆15万元的小车,按使用15年报废计算,每年折旧费1万元;这辆车每个月的养车费用2500元,每年合计3万元。

  据分析测算,小车用于公务的和用于私事的时间及里程,大约是七三开或六四开。按此比例,每年公费补贴额为28000-24000元,即每月2400-2000元比较恰当。这个数与每月养车费用接近,等于领导干部用车自己买,养车费由公家补贴。所以中山市在制订方案时,提出交通费补贴最高每月3000元封顶,我认为是有道理的。

  疑问四:为什么原来小汽车只有少数人经常使用,现在发补贴却人人有份?

  解释:原来单位的小汽车里面,主要分为供领导干部使用的公务用车和其他工作用车。这次公务用车改革,也主要是取消前一类。本来取消公务用车后,每单位仍旧可以保留1-2台工作用车。但经过实践,发现保留1-2台工作用车,不便于管理,留下公车私用的空子,所以把保留的车也取消了。

  这样为了解决外勤工作的需要,就有必要向其他工作人员发放一定的交通补贴。同时,由于取消了公务用车,交通费用大幅度下降,从而有可能从节省的费用中拿出一部分来为其它干部发补贴。也算是让大家分享“车改”的成果,我觉得是合情合理的。

  疑问五:有的地方,处级领导补贴近三千元,但普通职工只有区区几百元,这个级差是否过于悬殊?

  解释: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举一个实例,某地在酝酿进行“车改”时,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保留公车,二是取消公车发放补贴。最后表态的结果是经渭分明:领导干部全部选择留车,一般干部全部选择发补贴。事实上受“车改“冲击最大的是领导干部,而对于中层以下干部,本来使用单位小车的机会就不多,“车改”后又有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大多数人是满意的。

  按省有关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省直局以上单位领导干部基本上是每人配一辆公务用车,而其他干部则每15-18人配一辆行政业务用车。所以现在“车改”,把实物变成“货币”,把暗补变成明补,当然也不能搞平均主义。

  疑问六:发放交通补贴是否变相为公务员增加福利?

  解释:交通补贴是解决公务活动所需的交通费用,不是生活福利补贴。因此在补贴对象中,并不包括离退休和离岗退养人员。从领导干部个人来说,原来配给一台车,折旧费、养车费加上司机费用,每年差不多要8万元左右。而改革后,自己则需要掏出十几万二十万元来买车,还得自己开车。这怎么能说是变着法子为领导干部增加福利呢?

  疑问七:取消公车后,改乘公共交通工具或摩托车、自行车,是否会降低工作效率?会不会有人为了省钱而少出门办事?

  解释:对于第一个担心,就珠江三角洲地区来说,问题不是太大。如佛山市南海区,去年开始“车改”,目前全区公务员六成半以上都买了私家车。还有外地的一个例子,去年杭州西湖区5月19日发现第一宗“非典”病例,区政府召开了紧急会议。结果两个“车改”试点单位的负责人最早到达会场,因为他们一接到电话开着私家车就来了。而其他单位的负责人,还忙着通知司机。

  第二个担心,我不敢担保所有人都没有这种“利益导向的行为偏差”,但也不相信我们大多数党员、干部的觉悟会那么低,“小气”到为了节约一点交通费用而致工作于不顾。前些年搞“通讯费用改革“,一开始也有人担心“手机话费”包干后,会不会有人为了节约费用整天关机不接电话。实践证明除了极个别人外,并没有出现这样的问题。

  疑问八:“车改”后领导会不会“补贴照领,公车照坐”?

  解释:有人担心:如果政府官员领了交通补贴之后,利用职权,继续占用单位留用公车或向下属单位、企业借用车辆的话,“车改”不是白搞了吗?对此,各级“车改”领导小组,已经采取各种措施来预防。譬如说,对留用的特殊公务用车,统一喷刷醒目标志便于群众监督;同时建立用车工作日记,对每次出车的任务、人员、时间、地点一一登记,以利于内部监督。此外,各地还及时制定了违反公务用车改革纪律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或管理对象借用车辆,将私家车的费用拿到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将公车用于个人办私事或帮助他人办私事等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如惠州市规定,发生上述违纪违规行为的,首次进行诫免谈话,扣发一个月交通补贴;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三个月交通补贴;第三次除扣发全年交通补贴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公车改革,广东在时间上起步最早,应该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在昨天上午召开的通报会上,省检察厅副厅长谢谷粱肯定了广东“车改”先行一步,同时表示在珠三角各市、县党政机关的“车改”工作基本完成后,下一步要继续研究“车改”如何向省直机关和政法机关延伸的问题。他还建议各地的“车改”方案最好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后才正式实施。

  广东车改已先行一步

  通报会刚一开始,谢谷粱就列举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五大弊端:一是超标配备使用小汽车,公务交通费用不断上升,财政不堪重负;二是公车使用效率低下,隐性浪费严重;三是公车私用、变相专车的现象比较普遍,助长了特殊化等不正之风;四是在公车购买、维修等环节上,容易诱发经济违纪违法问题;五是产生“公车依赖症”,有的人无车不出门。所以他认为,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公车改革理应先走一步。”据谢谷粱介绍,广东进行公车改革的历史已经11年,第一个吃螃蟹的是东莞人。该市沙田镇从1993年起,取消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改为每年发给一定的交通补贴。“车改”前该镇机关每年交通费用为84万元,“车改”后38万元,节约率达54%。此后,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广州等地的一些基层单位也先后进行了公车改革。

  由于这一阶段的“车改”是自发的,谢谷粱对它的评价是:缺乏刚性要求,改不改?何时改?如何改?完全取决于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认识和决心。如果主要领导发生变动或改变初衷,都会影响改革的顺利实施。

  经过近10年的摸索,去年6月,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附后),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和单位启动和推进公车改革。这样“车改”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自发的改革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改革;从个别、分散的试点到一个县、一个市区域内全面进行;从做法上“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到以地级以上市制定统一的方案。

  目前,珠三角地区公车改革进展顺利。佛山市南海、顺德、三水、高明、禅城5个区全面启动,9月份可基本完成;今年第四季将进行市直党政机关试点。惠州市今年6月在全省率先进行市直机关“车改”试点,计划10月份全面推开。广州市天河区经过3年的试点,所辖22个街道办事处全部进行了“车改”。珠海市2001年对全市196家市属国有企业进行“车改”,目前正着手进行区、镇一级的试点。中山市部分镇已经进行了“车改”,计划今年10月市直党政机关和尚未开始的镇同步进行。深圳市市直机关的方案、东莞市、江门市的方案也在论证之中。

  附:“公车改革意见”中所强调的几个关键环节

  对现有公车的拍卖要制定严格的拍卖程序,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公车的估价要请拍卖行等合法的中介机构办理,不能由单位领导班子内定。具体的拍卖方式和优惠措施要在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后确定。

  公务交通费补贴的发放范围和标准要适当。它属于职务消费范畴,不是职工福利,既不能搞平均主义,又不能过于悬殊,严禁借改革之名滥发奖金、津贴。

  某些特殊公务的用车要有保障。车改后,可视情况建立机关出租车队或保留少量公车,保障执行机要交通、接待、老干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公务的需要。对保留的公车要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公车照用,补贴照拿”的现象。 ??对原有的司机要妥善安置。工作需要而本人具备条件的可鼓励其报考公务员或其他岗位;愿意退职后自谋职业的可按有关政策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社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机关出租车队。

  原则上由地级以上市制定统一的车改方案。各试点县(市、区)和有关试点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应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要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铺开。经济欠发达,干部收入水平低的地区现阶段不宜推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可先在乡镇和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县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五套班子以及公、检、法、司等特殊部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当延后,待条件成熟后再行研究。

  “车改”已成为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方向

  “职务消费货币化”从车轮开始

  本报记者 贺信 李静睿 通讯员 粤纪宣

  昨天上午,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了全省公务用车改革情况。从会议情况可以看出,“职务消费货币化”已经成为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方向。

  事实上,早在去年初,吴官正同志就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要求,全国各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工作”。有人分析说,改革政府公务用车、实现交通补贴货币化发放,是继公务员岗位津贴实现统一发放之后,我省“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又一亮点。

  “‘车改’完成之后,‘公务接待’改革将成为下一个必须攻克的堡垒。”省监察厅副厅长谢谷粱在会议结束时表示。

  公车改革是早晚的事

  东莞市沙田镇从1993年起取消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为每年发给交通补贴,改革后节省费用54%

  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简称“车改”),已在佛山、惠州、广州等多个城市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中山市的“车改”计划预计于今年10月率先“一步到位”。而据佛山、惠州提供的数据,“车改”前后对比,试点单位的交通费用一般可以节约30%左右。

  但谢谷粱介绍说,广东“车改”最早的探索者,其实是东莞市沙田镇的党政领导班子。当地从1993年起取消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为每年发给交通补贴,改革后节省费用54%。

  十年来,广东省的“车改”经历了两个阶段。从自发改革到有组织有计划的推进改革,从个别、分散的试点到一个县、一个市区域内全面推行,从“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到以地级以上市制定统一的改革方案,分段的标志乃是省纪委于2003年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

  “公务交通费用居高不下,财政负担沉重;公车利用效率低,隐性浪费严重;公车管理工作难度大,产生不少矛盾……容易滋生腐败……”上述文件悉数了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旗帜鲜明的提出了公车改革应该注意的4个原则和6个环节。它们也成为当前全省各地推进公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情况通报会上提到的另一份材料,是完成于1998年4月28日的《广东省部分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调查》。其按语援引中纪委向党的十五大所作报告的一句话??“解决滋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改革。”该文件另一个名字叫做“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改革与反腐败系列调研报告之二”。

  “过去我们查超编、超标车,纠而复生、禁而不止”,谢谷粱说,“这就提醒我们应该转变工作思路,尝试改革方法,把实物分配货币化,变暗补为明补,从源头上解决以权谋私的问题。”这也就是说,1998年的《调查》和2003年的《意见》沿用了同一个思路??“改革,再改革!”

  去年5月,张德江同志在政协委员要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的来信上作出批示??“公车改革是早晚的事”。谢谷粱将这9个字评价为“全省范围内推行此项改革的‘尚方宝剑’。”

  顺应小车进入家庭潮流

  “车改”把实物变成货币,无疑是一种双赢的选择??公务员方便了工作和生活,政府也减轻了财政负担

  就像所有的改革一样,“车改”伊始就面临了支持者和反对者的交锋。

  今年7月份,广州市天河区“车改”工作在全区22条街道展开。由于改革采取了补贴与干部职工级别挂钩的通用做法,质疑的声音说,普通办事员外出办事的几率超过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因此“车改”是“益了处长苦了科长”。

  谢谷粱举例反驳了这种观点。某地在“酝酿”进行“车改”时,提出了两个方案供大家选择:一是维持现状继续保留公车,而是取消公车发放补贴。最后表态的结果经纬分明:领导干部全部选择留车,一般干部全部选择发补贴。

  谢谷粱说:事实上,受“车改”冲击最大的是领导干部;而对于中层一下干部,他们使用单位小车的机会本来就不多,“车改”后得到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大多数人是满意的。

  “‘车改’把实物变成‘货币’,受益者更多,中层以下干部成为支持改革的群众基础。”谢谷粱这样评价,“而领导干部之所以能够最终接受,是由于平民化身份和形象的回归,也能获得‘政治上的加分’。”

  对于“车改”为什么能在争议当中顺利实施,谢谷粱的答案是“顺应了珠三角发达地区小汽车进入家庭的发展潮流。”他认为,公车“货币化”改革,实际上是一种现代交通工具“民办公助”的形式,其最大的特点是:私人买车,公私兼用,公家适当补贴。

  他提到,珠三角地区私家车保有量已达每百户20至30辆,在多数公务员具有买车欲望但经济上又有一定压力的现实状况下,“货币化”改革无疑是一种双赢的选择??公务员方便了工作和生活,政府也减轻了财政负担。

  “目前的‘车改’并不完美”,谢谷粱承认这一点。在他看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上班用公车、下班用私车”这种“一人两车、公私分明”的做法才是“理想模式”,但“现阶段珠三角地区还做不到这一点”。

  省下的都是“真金白银”

  从佛山、惠州等地“车改”的实践来看,一个县(区)或市直机关每年节约的交通费用少则几数百万元,多则数千万元

  在当前国情之下,改革产生的经济效益也是衡量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谢谷粱对这一点显然是满意的。

  据他介绍,从佛山、惠州等地“车改”的实践来看,一个县(区)或市直机关,每年节约的交通费用少则数百万元,多则数千万元,而公车拍卖一次性回收的资金可能达到数千万元。省下来的钱,“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目前在开展“车改”的地区和单位,除保留少数执法执勤专用车和组建公务用车租赁公司外,其余车辆一律公开竞价转让拍卖,且其评估定价要有社会中介机构完成。

  “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改革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和少数人以权谋私的现象。”谢谷粱解释说,“拍卖如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局长举牌要了8万,谁还敢举8万1和局长竞争?”

  谢谷粱特别提出了“单位内部”和“机关内部”两个概念。公开竞价转让虽然不允许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但可以在“机关内部”进行,后者包含了至少两个平级单位。

  解释其中的原因,谢谷粱又举了一个例子。惠州一部“奥迪A6”的起拍价定为32万元,但成交价达到55万元,个中原因其实是有个体经营者看中了当地主要领导干部曾经的“坐骥”。收入偏低地区的公务员无法与私营企业主、个体户竞争,而购买新车的经济压力又比较大,因此“采取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竞价拍卖的方式,也是可以的。”

  “向社会公开拍卖,竞争充分,拍卖活动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如佛山三水区向社会公开拍卖的3批公车,成交价都比起拍价提高70%。”谢谷粱说,“但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拍卖,坚持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从实践的效果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是好的。”

  下一目标指向“公务接待”

  “车改”要保证开展业务工作所必需的交通条件,正常工作不能受到影响

  除了“经济节约”外,“勤政廉政”是评价“车改”的另一个标准。2003年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4个原则。其中,“有利于工作”排在第一位。《意见》中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保证开展业务工作所必需的交通条件,正常工作不能受到影响。要避免因车改影响工作积极性、影响工作效率情况的发生。”

  就“车改”来说,人们最担心的,是有的公务员会为了节约费用而少出门办事,从而影响了工作。

  谢谷粱说:“我不敢担保所有人都没有这种‘利益导向的行为偏差’,但也不相信我们大多数党员干部的觉悟会那么低,‘小气’到为了节约一点交通费用而致工作于不顾。”

  他回忆说,前些年搞“通讯费用改革”,一开始也有人担心手机话费包干后,有人会为了节约费用整天关机不接电话。实践证明除了极个别人外,没有出现这样的问题。

  “上班开会不能迟到缺席,外出办事一般都是非办不可的业务,上级布置的任务更是必须尽快完成。”谢谷粱认为交通补贴的数额在使用上是具有一定“刚性”的。

  据谢谷粱介绍,各单位“车改”后纷纷建立健全了配套的公务员勤政廉政考核制度,“如果有人为了‘心疼交通费用’影响了工作,那么后果肯定是‘得不偿失’。”

  笔者提出,“公务接待”也是工作,车辆拍卖之后,公务接待需要的车辆如何解决?如果有代表团来广东考察,接待方提供一辆中巴,车费要由对方支付?“我没有答案。”谢谷粱坦率的说。他接着谈到,“这说明公车改革会同时触发一系列的改革”,“下一个目标指向‘公务接待’”。

  “公车改革已经让人看到了1/3的费用压缩空间,公务接待能够压缩的空间,估计远远不止1/3!”谢谷粱预测。

  “这是一场大的革命,只是难度大得多、大得多”,虽然“什么时候开始还很难说,但是‘始终都是要搞’”谢谷粱最后表示,“吴官正同志说过,广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比较成熟的地方,希望在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制度创新上走在全国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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