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三方面突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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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5:3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8月24日电 著名党建专家李永忠今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要用改革的精神、用制度建设的方法,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大治理用人上的腐败,从源头上遏制马德式买官卖官腐败案件发生。 他分析说,在利益驱动下,一些领导干部,禁不起诱惑,想把权力变现,于是买官卖官有了市场。他们总结出这样一句话:要想富、动干部。有的通过正常换届调整班子动干
他说,马德过年、生病,跑官要官的给他送钱送物,已成为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这实际上形成了一种‘逆淘汰’。甚至腐败分子自己都公开讲,谁给他送了钱物,不清楚;可谁没有送,清楚!这种严重侵蚀党的肌体的‘逆淘汰’,所造成的危害,是把正风正气淘汰掉,使歪风邪气聚而成网、汇而成风。” 李永忠介绍,为有效治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腐败,中央纪委在党中央的支持下,提出在党委常委会上,就“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问题采用票决制。这在党委“议行合一”权力架构尚未科学分解前,采用分解党委事权的举措,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对于6800万党员来讲,相对于几十万县处级以上干部来说,类似马德这样的腐败分子毕竟是极少数。而对此类腐败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决治理用人腐败的态度,充分体现了党内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的决心。”李永忠认为,此类案件的易发高发,也深刻反映了加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他提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着力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突破: 一是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如果选举仅为了实现上级的意图,按有关组织部门圈定的人头来选,不让选举人更多地了解被选举者,不逐步扩大选举的差额比例,就很难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正在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选举法进行修改,草案提出了增加预选、代表候选人要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问题等规定。李永忠说,这些规定所体现的制度安排,无疑有助于促进选举制度的完善。 二是建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验“特区”。 三是纪委要由办案机关向专门的监督机关转变。《党内监督条例》已明确纪委是党内的专门监督机关。 即将于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作为重要议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首先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党的制度建设。”李永忠说,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的监督,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些无疑都应成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记者 崔丽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