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除贫困奖奖项设置:捐赠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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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17:36 中国扶贫基金会网站 | |||||||||
1. 此项评奖给那些关心扶贫慈善事业的企业家,他们在发展的过程中关注回报社会,捐钱给中国大陆扶贫慈善事业的数量在企业家扶贫捐款中名列前茅。 2. 参与此奖项评选的企业家不限境内、境外。 3. 参与此项评选的企业家不限年龄。
4. 捐款的数量从申请年往前推到十年来计算,如试用发现统计困难,可改为前推5年。 5. 用于扶贫是指用于县级以下贫困人口的教育、卫生、基础设施、救济、培训、社区发展、环境保护、保障、残障人士救助等方面的捐款,捐于县级以上机构要证明其用途在援助贫困人口。 6. 捐款的数量作为比较的标准,捐物的价值则按30%折算为捐款数量,捐物的价值认定要有证据,如无正式评估依据,在30%的基础上再按70% 折算。 7. 如果捐款的企业是以个人股东或企业为主控股的公司,受奖人应为企业家个人;如果捐款的企业是政府或政府控股的企业,受奖人应为企业。 相关专题:2004年“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