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国人可申领“绿卡” 需居留我国满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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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6:5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庞山岚 实习生 胡姝婷) 中国“绿卡”申办工作昨日在渝正式启动,5名来自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外国人成为首批受益者。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承诺,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将在2个月内完成对申请人的调查、审核工作,这一时间比公安部规定的时间缩短了3个月。 首批受益者连连称好
昨日是“绿卡”申领的第一天,首位前往办理手续的日本人五十岚女士兴奋异常:“早就盼望这一天了!”五十岚的丈夫是重庆某研究所科研人员,来重庆工作已12年,现住凯旋路。五十岚称,以前每三个月就要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一次手续,并且每年还得回日本办理一次签证,既浪费时间又花金钱,挺麻烦的。“现在‘绿卡’的推出将为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大的方便。” 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总经理穆彼得已在重庆生活了6年,这位来自美国的老外用一口流利的汉语说道:“有了‘绿卡’就不用每年都为留在中国而到有关部门审批,大大节约了时间和金钱,方便了在华外国人的工作和生活。” 这些“老外”可申领“绿卡” 据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沁林介绍,以下几类在渝外国人可申领“绿卡”: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副教授、副科研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重庆市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等。 申领“绿卡”这样办理 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将在两个月内完成对申请人情况的调查、审核工作。申请“绿卡”由本人,也可委托亲属以及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有关法人机构代理申办手续。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应由其父母代理申办手续。其父母也可委托上述人员或机构代为申请。咨询电话63759670,投诉电话:63758751。网址:www.cqga.gov.cn/,然后点击出入境管理处。 渝推出出入境管理便民措施 又讯昨日,重庆市公安局推出系列出入境管理便民利民措施:简化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手续,本市居民直接凭身份证、户口簿及“入台许可”即可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扩大台湾居民长期居留和多次入出境签注适用范围。重庆市居民的台湾配偶,在大陆原籍居住的7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寄养在大陆的儿童可申请办理3年以上的暂住加注和多次入出境签注。 便民措施还将实施居民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往来新办法。从8月1日起,公安机关受理审批赴港澳从事劳务活动的出境申请,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的本市居民可由本人或者通过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地区落地口岸签证。只要来不及在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入境签证的,均可直接向重庆市公安局驻江北口岸签证办公室申请口岸签证。 “绿卡”实际上是一种俗称,我们国家制定了外国人永久居留的规定,是参考了国际上的“绿卡”制度,永久居留资格是一国政府依据本国的法律规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在本国永久居留,而不受居留期限限制的一种资格,现在通称叫“绿卡”,该规定跟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去年以来,重庆市公安机关为境外人员办理各类出入境签证、签注和在渝居留证件达8743人次,仅今年上半年就达3075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现在常住重庆的外籍人已近千人。 相关专题:中国实施“绿卡”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