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对副市长述职评议 委员不满三大顽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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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9:52 南方都市报 | |||||||||
卓钦锐副市长进行述职 本报讯 (记者普德法) 除了满意就是基本满意,没有不满意。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圳建市以来第一次对副市长进行述职评议,32位委员投票的结果是:19张满意票,13张基本满意票。卓钦锐作为首个接受评议的副市长在获知这一结果后高兴之情溢于言表,连称“很意外”。 深圳建市以来首次对副市长评议
卓钦锐是深圳市成立以来第一位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副市长。 依法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履行的重要职责。尽管此前深圳市人大常会对数十名人大选举和任免的干部进行评议,但仅限于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和“两院”领导。 在今年深圳人大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拟对一名副市长进行评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荣俊对此的解释是,此前进行的述职评议效果明显,“但整体来看,我们监督的实效、监督的层次离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 32人投票没有出现不满意票 卓钦锐于2000年6月出任副市长,由深圳市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至2004年4月前,一直分管规划与国土资源、建设、水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工作,其涉及到的土地规划、房地产建设、河流治污、环境保护等都是社会关注焦点。 下午2时30分进行联组审议。提前10分钟进行会场的卓钦锐身着深色西服、红领带、白衬衣,一副眼镜,表情平静。进入会场后,他就埋首翻阅手上文件,抬起头来的时候是会议正式召开。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应到37人,实到32人,符合程序。下午17时15分,32人开始对卓钦锐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投票。8分钟后的结果是:19人满意,13人基本满意,没有不满意投票。 对这一结果,卓钦锐在评议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显然十分高兴:“很意外!委员们投的满意和基本满意,使我很受感动,这表示了人大对我工作的肯定。” 委员不满“三大顽症” 卓钦锐的“很意外”有因可查。 作为副市长,从2000年起,卓钦锐已分管规划与国土资源、建设、水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敏感”部门长达四年。由其直接负责的河流污染治理、违法建筑的查处、“城中村”改造工作等,已经受到广泛的质疑。 在昨日举行的人大常分组审议会上,委员们甚至把河流污染治理未令人满意、违法建筑的查处不力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滞后称之为深圳的“三大顽疾”。在今年2月召开的深圳“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就对河流污染治理提出询问。 “此次评议指出的不足,也将为我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卓钦锐说,此次述职评议受到很大的教育,将作为其今后推动工作的最好动力。 卓钦锐同志简历 卓钦锐同志生于1949年5月,福建安溪人,1975年2月入党,1969年1月参加工作,福建省委党校企业党政干部大专班毕业,大专文化。1969—1975年为海军9090部队文艺宣传队、电影队战士。1975—1989年为福建省厦门市橡胶厂轮胎车间工人,厂团委专职干事、副书记,厂办公室副主任、行政科副科长,厂党委副书记(1983.06)(其间,1986年8月兼任厂工会主席,1985-1987年在省委党校企业党政干部大专班学习)。1989-1990年为福建省厦门市委组织员、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副县级)。1990-1995年任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委副书记、区长,书记(1993年12月任,1994年2月确定为副厅级)(其间,1995年在福建省委党校县委书记专题研修班学习)。1995-1997年任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县(区)委书记。1997年12月-1999年4月任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1999年4月起任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市长。 2000年6月,深圳市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卓钦锐为深圳市副市长。至2004年4月前,分管规划与国土资源、建设、水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住宅、政务接待、民防、气象等工作。 卓钦锐:这一次总结过去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机会 作为深圳市成立以来第一位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副市长,我深感荣幸。这是对我四年工作的考核和监督,也是对我最好的激励和帮助,给了我一次总结过去、找出差距、改进工作的极好机会。 自评成绩: 一、依法履行工作职能。 1、抓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近几年,高新技术产业,物流产业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比较超前的完成了产业区位和功能区域规划;全市土地供应规模从以前平均开发20多平方公里下降到平均12平方公里左右,其中新批房地产用地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2002年荣获联合国环境保护“全球500佳”称号,2003年被家环保总局评为环境综合整治成绩比较突出的城市;探索出了一条清扫保洁和绿化管理的市场化路子,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专业公司,分片承包管理。 2、狠抓工作落实。 我坚持一条,只要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决定的事项,只要是人民群众强烈反映的问题,就是压力再大,难度再大,都要全力解决好。分管城建工作的四年,始终坚持做好三件事:深入实际,加强协调;凡涉及全市大局的重点工作,均通过深入研究,明确工作责任,防止相互推委扯皮;加强检查监督。 3、加强法制建设。 从2001年3月开始,深圳市出让的经营性土地已全部实现公开拍卖、招投标或挂牌出让。在我分管的四年时间里,我没有写条子,也没有暗示办事部门和工作人员为任何人批土地、承包工程。 二、主持办理两个议案。 在2000年市人大三届一次会议和2003年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分别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我市河流污染议案》和《关于治理我市机动车尾污染问题议案》,均由卓钦锐牵头负责办理。 在河流污染治理上,提出分期分批、分阶段实施综合治理的思路。治理过程中突出重点,把保护饮用水源水质作为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治污为主,兼顾防洪、景观、管网道路、土地利用和生态恢复等要求。按照这一思路,2000年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全市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到2005年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在机动车尾气防治上,提出要在2003年底以前,特区内基本消除机动车冒黑烟现象,路检、抽检达标率达到90%;在两年内建立起较为科学合理的在用车排放控制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基本消除冒黑烟车辆,机动车平均单车排入量下降10%以上。 三、违法违章建筑处理。 违法、违章建筑是特区成立后与大规模城市相伴生的一个“老大难”问题。通过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组织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申报处理,坚决制止违法抢建行为,狠抓重大违法建筑的查处,截至2003年3月1日,全市累计受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申报191903宗,申报率达到98。4%。 自评不足: 存在的困难问题: 城市规划权威性并没有完全得到落实,违反规划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龙头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区外土地开发的集约程度不高,城市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城市“三乱”现象以及城中村等环卫“死角”脏乱差情况仍比较突出;环境建设和保护中存在不少薄弱环境,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两个议案的办理远未达到预期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