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银监会禁止商业银行限制助学贷款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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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5:40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30日消息:据新华网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相关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及时发放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助学贷款不得设置任何规模和资金限制,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 据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29日介绍,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全力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抓紧开展辖区内各地方院校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工作,尽快落实中标银行。各商业银行要科学测算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鼓励和
这位负责人说,中标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中标协议约定的贷款需求额度,保证高校贫困新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没有中标的银行,要尽职尽责,保证已承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继续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各银监局将联合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依法查处未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 这位负责人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鼓励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和其它中小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为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所需路费和食宿等费用提供生源地小额贷款支持;已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地区,要完善管理办法,为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积极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面;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地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高校贫困新生贷款需求特点,尽快研究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积极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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