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与他人同居 男子吃醋持刀欲杀"情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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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8:00 新华网 | |||||||||
一名男子发现分手女友与被害人同居而怀恨在心,深夜持刀欲杀害被害人,在砍伤被害人及前女友后逃逸。28日上午,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年底,经人介绍,被告人胡某与女青年侯某相识,并曾同居,二人因多种原因分手。后侯某又经介绍与被害人马某相识并同居,被告人胡某对此心怀怨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在犯罪过程中,因惊醒侯某后惧怕被发现而逃离现场,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完)(通讯员刘辰张旭)(天津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