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标准变更提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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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8:5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昨日从我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江苏省明码标价实施办法》的要求,物价局就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明码标价提出贯彻意见。要求我省10月1日起实施《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请相关部门及时报告省物价局。 我省物价局要求,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与服务的项目名称、内容、标准等相对应
作者:孔祥宏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