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QQ抄袭SPARK?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9:01 金羊网-新快报 | |||||||||
国家知识产权局:现有的证据无法认定奇瑞侵权 新快报讯(钟欣)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昨天上午表示,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关于中国奇瑞公司QQ车型侵犯其SPARK车型外观设计一事,依照中国的法律和外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认定奇瑞公司侵权的问题,也不能认定奇瑞公司存在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张志刚建议双方通过司法的途径和调解的机制解决纠纷。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在同一场合也表示,据现在了解的情况,通用公司通过收购韩国大宇的一家公司,掌握了QQ设计之前的一种外观的设计。我们通过检索发现大宇的外观设计在中国并没有申请专利。在此意义上,按照中国以及各国通行的法律,这项技术在中国不具有专利权,因而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张勤还表示,除非通用公司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奇瑞公司通过什么样的非正当手段获取的SPARK的资料,侵权说才能成立。我们也希望通用公司提供更多情况,让我们进一步了解其中的细节。(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