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富与民企原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5:20 重庆晚报 | |||||||||
2003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昨天在北京发布,参照2003年福布斯和胡润公布的两张富豪名单,此次私企纳税百强中有11位富豪的身影,其中重庆有两位列入其中:尹明善排名42,左宗申排名96。 前不久,重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也发布了一个名单:2003年度重庆市诚信纳税先进企业110户。受上述对比排名的影响,笔者把刚刚发布的2004重庆企业100强找了出来,
福布斯富豪榜告诉世人的是谁的财富多,纳税百强榜告诉世人的是谁对社会做的贡献大,诚信纳税榜告诉世人的是谁在真正依法经营。按照常规,这三个榜应该不会相差太远。 但众多富豪在“百强纳税榜”隐身,众多登上“百强纳税榜”的企业却不能进入诚信纳税名单,为什么? 关键在于民营企业的资本往往带着与生俱来的“原罪”胎记,他们通过权力转移资本非常容易。这就形成了中国民营经济十分复杂的双重性格,既有独立不羁和积极创新的一面,也有与权力勾结、非法牟利的一面。将不合法所得合法地装入自己的腰包,于是造成三个本应体现一种“财富”的排行榜相差甚远。 但有一个数据还是不可忽略,去年只有4位富豪上纳税百强榜,今年达到11位。 应该感谢胡润,是他在1997年推出了第一份中国富豪排行榜,将中国富翁们的财产大曝于天下,强制公众用审视的目光评价富翁们的财产来源。很多富翁由此认识到这样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想拥有更多的财富,但是只有拥有合法所得的财富才是成功的标志,更能得到社会的尊敬。 胡斯然/文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