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对举报职务犯罪有功者最高奖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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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0:28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 付中报道 北京市检察院昨天宣布,从即日起对举报有功者最高奖励从1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推进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加大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工作力度,北京市检察机关近日出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办法》,对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原
按照新规定,公民凡署名向北京市检察机关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犯罪,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依照本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北京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考虑到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数额和量刑标准与过去相比有变化,工作办法提高了对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额。如规定举报贪污、贿赂案件的奖励金额,按案件审结时认定的犯罪数额的2%-3%的标准,综合考虑举报数额及实际挽回经济损失的数额情况确定,个案最高奖励金额从过去规定的1万元提高到10万元。 被查处的举报案件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到认定数额的95%以上的大案和要案,经省级院批准,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额可突破上述标准。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2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