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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庭对日诉讼被告缺席 原告称他们没脸见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4:52 新闻晚报

  由于被告日本方代理人缺席,一场等了4年的证据交换,只用了半个小时即宣告结束。昨天,在家人的搀扶下气愤地走出南京玄武区法院时,原告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说,“他们没脸见我!”

  与以往所有的对日索赔不同,这一次夏淑琴的战场在中国。代理律师李大进说,我们有权选择中国,不是为了占便宜,不管在哪个国家,法律都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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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席空缺

  15日上午8∶45,夏淑琴在家人、律师的陪同下,准时来到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9月15日、16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诉日本作者松村俊夫侵害名誉权案将在这里进行证据交换。

  走进第一法庭,夏淑琴下意识地抬头挺胸。

  从2000年11月28日,夏淑琴委托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今,历时近4年。

  9∶00,原告夏淑琴和她的2名代理律师准时出现在第一法庭,审判长郭强到了、夏淑琴的家人入座了、全国20多家媒体的摄像机围起来了,大家都在等待被告席的日本方代表。然而,被告日本作者松村俊夫、日本展车云社株式会社或委托代理人一直没到。

  9∶25,审判长郭强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被告松村俊夫、日本展车云社株式会社未到庭参加本次证据交换,视为其放弃本次证据交换的权利。”

  宣布完毕后,夏淑琴一声不吭地起身,将相关证据交至书记员,在家人的陪同下走了。第二天,还有一场证据交换在等着她。一场等了4年的证据交换未经证据展示即告结束,全部过程只有半小时。

  9月16日上午9∶00,夏淑琴和昨天一样准时到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同昨天相同的是,被告日本作者东中野修道、日本展车云社株式会社仍然没有到。

  前后10分钟,以与15日一样的结果收场。

  “他们没脸见我!”

  1994年8月,夏淑琴以战后第一个到日本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身份,向日本民众痛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开庭前,9月13日,夏淑琴来到医院,探望仍在病中的南京大屠杀另一幸存者李秀英,她是有关南京大屠杀的首起名誉权官司的原告,2003年4月10日,东京高等法院判决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李秀英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

  在医院里,夏淑琴对一直关心此案的李秀英说:“日本两右翼作者不敢面对我,因为他们理亏。只要他们敢来,我就一定会在法庭上打败他们,让他们向30万遇难同胞道歉!”

  去年年底,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报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已将听证、开庭传票通过外交途径递交给被告东中野修道、松村俊夫以及日本展车云社株式会社。今年6月,中方已收到日方被告的签收条,表明他们已正式收到传票。面对空缺的被告席,老人气愤地说:“他们不到庭更说明了他们理亏,他们没脸见我!”

  获胜只因法律公正

  李大进作为夏淑琴的代理律师出席了2次证据交换,对于11月开庭的胜算,他对取得最后的胜利信心十足。

  “夏淑琴的案子和李秀英的案子很相似,李秀英在日本打赢了,我对胜诉有把握。”对于首次在国内开庭,李大进说,最大的不同有两点:一是参照的法律依据不同,在中国开庭,就要依照中国的法律判决;二是大大节省了诉讼成本,免去了老人舟车劳顿之苦。

  但李大进强调,在中国还是在日本,不同的只是地点,绝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我要告诉所有关心这个案子的人,我们选择国内绝不会有所谓的‘地方保护’色彩。”李大进说,如果我们获胜,理由只有一个,我们站在正义这边,“不管在哪个国家,法律都是公正的,我们选择国内绝不会因此占便宜,请相信中国法律的公正!”

  “国内首例”意味深长

  9月15日、16日两天,全国20多家媒体齐刷刷地涌至南京,吸引他们的不仅是夏淑琴和她的案子,更重要的是“国内首例”以及首例背后的意义。

  此前,不少媒体报道说,专家认为,这个案子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以往不管是南京大屠杀还是细菌战,中国受害者一般都要赴日本诉讼,这给他们的维权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夏淑琴案”在南京开审为中国人就二战期间的维权开辟了新的领域和渠道。

  但李大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却认为,这个案子给今后带来的意义并不是今天所能断定的。

  “夏淑琴的案子和其他对日索赔的案子相比,有特殊性。这是一起名誉权案,按照中国的法律,原告可以选择在日本或是中国任一国家上诉,李秀英选择日本,夏淑琴选择中国,就那么简单。”

  至于这个案子会不会为二战期间的维权开辟新的领域和渠道,李大进说,现在只能说,今后,名誉权的官司可以在国内打,其他诸如细菌战、慰安妇、毒气弹等案件的索赔,与该案在性质上存在差异,不能保证可以应用国内上诉模式。

  [相关资料]

  有关夏淑琴的历史记载:

  德国人约翰·拉贝1938年1月29日在描写其亲身经历南京大屠杀的《拉贝日记》中写道:“马吉发现了两名小女孩,一个4岁,一个8岁,她们的家人(共11口)全部遇害,她俩在一间屋子里呆了14天,直到被邻居救出。”

  马吉牧师在1938年1月30日致妻子的信函中记述道:“日本兵来到城东南的一座房子,那里共13人,除了一名8岁和一名3或4岁的小女孩外,全被日本兵杀死……类似的案例我听说过4起。”

  《南京安全区档案》(第219件):马吉先生说,城南有一户人家,共计13口人。1月13日(或14日)日本兵将11人杀死,妇女被强奸,2个孩子保全了性命。

  -相关新闻

  对日索赔人物谱

  童增:被称为“中国对日民间索赔奠基人”,1956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经济系,并考入北京大学攻读国际法硕士学位。曾任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副研究员。上世纪90年代初,提出了国际法上战争赔偿和受害赔偿理论,引发了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运动。

  王选:从1995年开始进行侵华日军对中国实施细菌战的调查取证工作,于1997年组织浙江、湖南等地的细菌战受害者成立“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者索赔诉讼原告团”,并被推举为团长,代表中国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诉讼,对日军细菌战控诉整9年。

  李秀英:南京大屠杀首例名誉侵权案原告。现年85岁高龄,是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也是见证日军暴行的“活证据”。1998年,日本右翼文人松村俊夫在其《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污蔑她是“假”证人。1999年9月17日她愤然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2002年5月10日,该院判处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

  金学顺:1991年,67岁的韩国老人金学顺第一个站出来承认“我就是一名慰安妇”,并奔赴东京状告日本政府,要求其认罪并赔偿,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向东京法院就日本强征慰安妇罪行作证的受害妇女。韩国为此推选她为该年“年度女性”。

  苏智良:中国慰安妇研究中心主任。1992年起研究慰安妇问题,著有《慰安妇研究》等专著,八年奔走取证慰安妇证言。1999年3月,上海师范大学正式成立中国慰安妇研究中心,是中国目前仅有的一家慰安妇专门研究机构。

  [事件回放]

  1998年,日本展车云社株式会社出版了右翼分子代表人物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分别编著的书籍《对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和《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他们在书中公然颠倒黑白,诬陷夏淑琴是南京大屠杀的“假证人”。

  2000年11月28日,夏淑琴委托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起诉松村俊夫和东中野修道、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声援南京律师共同代理此案。

  2003年6月,夏淑琴代表律师向南京玄武区法院正式递交了两份民事诉讼状,在诉状中提出了5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要求被告在中日两国各主要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判令两被告分别向原告赔偿人民币80万元;被告负担全部诉讼费。 晚报实习生倪佳 记者徐哲南京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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