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风景区综合整治 任何景点不得超量纳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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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02:58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马薇)今年“十一”,辽宁九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将“谢绝”超员。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建设厅获悉,“十一”前,辽宁九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将进行全面“体检”。目前,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已奔赴各景区,通过现场分项打分的形式,严查景区内非法乱建、标志标牌不规范等情况。 据介绍,辽宁省已建立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共9处。按规定,风景名胜区的土地,
而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也必须根据规划,确定的游览接待容量,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不得无限制地超量接纳游览者。 针对目前个别风景名胜存在糟蹋资源,乱建宾馆、塑佛、建庙的现状,辽宁开展了此次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侵占土地、破坏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规范景区景点的标志标牌,健全管理机构和监管信息系统,加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预计检查工作将于“十一”之前全部结束。在此次综合整治工作中,各项指标都优秀的景区将有资格申报“全国风景名胜区优秀标志牌”和“全国风景名胜区十佳标志奖”。 相关专题:2004“十一”黄金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