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兰考:总书记走后谁动了农民的“救命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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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4:26 新京报 | |||||||||||||||||||
9月10日,阎楼乡一农民指着被雨水浸泡的棉田忧心忡忡。今年秋季,兰考部分乡镇因大雨而受灾,农民们说,不知今年还能不能领到减灾款。本报记者郭建光摄 兰考县农业税灾歉减免分配表
●河南兰考众多农民没有足额领到减灾款,乡镇承认有“扣除”行为 ●各乡镇用减灾款“抵顶”农业税现象严重,专家认为是“变相收税” 9月8日,78岁的樊振忠满脸笑容,说到高兴处,双手就开始比划:“总书记一直握着我的手,说灾区人民受苦了,党和政府一定让灾区人民过上一个好年。” 樊振忠说的是2003年12月16日的情景。当天,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到兰考黄河滩区视察时,樊振忠有幸成为与总书记直接对话的普通村民之一。 “我当时向总书记提了很多问题,包括种子问题、粮食问题、灾民的安置和补偿问题等。总书记听我说完后,就对在场的官员说一定要在短期内解决。官员们都表示一定会做到。” 樊振忠所在的谷营乡金庙村位于黄河滩区,10个月前,黄河决口漫滩,金庙村等滩区村庄成为灾区。胡锦涛视察后不久,国家下拨的减灾款开始陆续发放。在坊间,人们口耳相传的是“总书记给兰考人民带来了救命款”。 然而,记者日前重访兰考时,却发现减灾款出现了被截留扣除的现象,很多村民都没有足额领取到减灾款。 “总书记带来了救命款” 胡锦涛离开兰考24天后,兰考县财政局统一部署落实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要求全县16个乡镇财政部门在年末岁初将1575万元(其中75万元为附税)减灾款发放到户。而此时,距离春节不到半个月。 减灾款与兰考县的灾情有关。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兰考2003年又遭受干旱、洪涝等多种自然灾害。 兰考县民政局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去年夏粮严重减产,农业经济损失1458万元。入秋后连降大到暴雨,造成大面积农田积水,秋作物被淹绝收,住房倒塌损坏严重。2003年9月18日、20日,黄河谷营滩区生产堤两处决口,洪水漫滩。全县65万亩农作物受灾,成灾53万亩,绝收37万亩,倒塌房屋5501间,经济损失达5.45亿元,农业经济损失2.3亿元。 由于减灾款的发放距胡锦涛兰考之行后不足一个月,因而胡锦涛兰考之行与减灾款的发放在兰考坊间被理解为因果关系,减灾款也被村民们称为“救命款”。 “要不是总书记来的话,减灾款还不知道何时才能发下来。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有减灾款这回事,大家都说是总书记给我们带来了救命款。”9月7日,兰考县张君墓镇马庄村民杨根启说。 金庙村的樊振忠也是这样的说法,樊振忠说:“我们过年都吃上饺子了,每人还起码有2斤大肉吃,这不都托了总书记的福了。”不过,兰考县有关部门并不赞同坊间的这种说法。 兰考县财政局农税股股长袁忠田说,减灾款于去年11月底就到位了。“减灾款一到位,我们就马上部署安排发放,丝毫也不敢耽误。”“总书记没来之前,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兰考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杜玉斌表示,总书记来前来后,工作变化不是太大。 不明不白被扣8元 按照兰考县有关部门的说法,去年下拨的减灾款在春节前就统一下发了,老百姓都很满意。然而记者采访时,接触到的群众却并不这样看。 58岁的张君墓镇马庄村村民代刘氏记得当初发放减灾款的情形:“马上就要过年了,镇里的干部来发的。”“当时就在那里摆了一张桌子,谁领钱谁签名。表格上写着发18块钱,实际上我们只领了13块钱,镇里的干部一定要我们签18块钱。”代刘氏说,她全家一年的收入只有1000多块,5块钱对她很重要。“不明不白地被扣了钱。大过年的,5块钱可以吃上一顿肉哩。” 按照兰考县财政局出台的《兰考县农业税灾歉减免分配意见表》,张君墓镇人均减免的税款为21元。代刘氏并不知道,除了这5元钱,此前她已被镇里扣过了3块钱。 张君墓镇党委书记李改民解释说,因为有不少农民欠农业税,所以镇里在发放减灾款时就先扣除了一部分抵农业税,剩下的钱再平均发放。后来扣的5块钱,李改民说是偿还拖欠包工头的工程款。 按李改民的说法,“普九”期间,因修建校舍,张君墓镇总共欠下包工头工程款390万元。去年8月份,张君墓镇召开一次人大会议,会议通过了2003年下半年人均集资5元,偿还拖欠包工头工程款的决议。 “大部分村都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收到了钱。”李改民说,部分村由于领导干部没有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的程序,钱没有收上来。所以,村干部就在这次(发放减灾款)将5元钱扣除了。 “救命款”被偿还工程款 作为兰考县人口最多的乡镇,张君墓镇下辖50个行政村。记者了解到,各村被扣除减灾款的数额并不一致。比如在后杨庄村,就有一些村民反映他们并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减灾款。 村民居国宇说,在减灾款发放之前,村里搞“一事一议”,要每人交15块钱修村里的公路。“好多人都没有交,结果就在这次减灾款中扣除了。” 记者手中几份集体签名的材料表明,张君墓镇的曹李村、马庄村、三营村也有数百名村民未能领取到减灾款。理由同样是村里搞“一事一议”时,村民没有交钱。 但张君墓镇很多村民却向记者反映,他们村根本没有召开过这样“一事一议”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镇政府实际上截留了减灾款。”32岁的马庄村民杨根启认为。张君墓镇党委书记李改民对截留的说法予以否定。“截留的说法我不赞同。这是高压线,谁敢去碰?国家的政策我懂。”李改民说,乡镇工作中出现一些失误是在所难免的。 “有些村工作不规范,可能扣除了部分减灾款,但这只是个别现象。”也有村干部不认同李改民“村镇个别干部扣除减灾款”的说法。9月7日,马庄村村委会主任马建志就表示,减灾款根本不经过村干部的手,“村干部只是帮帮忙,所有的事情都是镇里的干部做。” 减灾款“抵顶”农业税 按张君墓镇党委书记李改民的说法,张君墓镇扣发的减灾款有两个去向,一是偿还拖欠的工程款,二是“抵顶”拖欠的农业税。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乡镇挪用减灾款的现象并不普遍,但“抵顶”农业税的现象却非常突出。记者走访的16个乡镇数十个村庄的村民都没有足额领取到减灾款。 兰考县财政局局长魏随安对此的解释是:“抵顶就是因为部分村民没有纳足农业税,乡镇政府就从减灾款中扣除了。” 以小宋乡为例,《通知》规定,小宋乡共计减免的税款为106.5万元,人均减免的税款是24元,但实际发放到村民手中的是11.88元。乡政府截留50余万元。对此数字,小宋乡党委副书记房文升予以承认。 “老百姓欠农业税太多。”房文升解释说,由于村民欠农业税,乡里欠了高达1000多万元的外债,实在无法偿还,收又收不上来,只好从减灾款中扣除一部分。“乡里也是没有办法,否则不会出此下策。” 房还表示,小宋乡和张君墓镇的做法一样,乡里先扣除一部分拖欠的农业税后,就平均发放了减灾款。 “这里边肯定有不公平的地方,但乡政府也是无可奈何。”房文升说,“结果还是挺不错的,老百姓都还比较满意。” 然而记者从几位知情人士那里得到的可靠材料表明,小宋乡以及张君墓镇马庄村、宁庄村、曹李村、后杨庄村等都足额完成了农业税,根本不存在拖欠农业税的现象。 张君墓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也证实,张君墓镇拖欠农业税的行为几乎不存在。 扣发的减灾款估计在500万 与小宋乡、张君墓镇一样,兰考县多数乡镇采取了“平均主义”发放减灾款的做法。 9月15日,红庙镇牌坊村村委会主任郭大要介绍,牌坊村纳税人口有1333人,每个人发放的减灾款是11元,牌坊村发放的总款项为14663元。但按照兰考县财政局的《通知》,红庙镇人均减灾款应发19元。这样一来,仅在牌坊村,红庙镇政府就“创收”了1333×8=10664元。 郭大要算了这样一笔账:整个红庙镇共有49366纳税人口,按“平均主义”每人从减灾款中“抵顶”农业税8元,则整个红庙镇“抵顶”的减灾款应在49366×8=394928元。 “红庙镇和小宋乡扣发的减灾款就已经近百万元。全县16个乡镇,假设按每个乡镇(扣发)30余万计算,乡镇政府共扣发的总数应该在500万元之上。”一位乡镇干部透露,由于各乡镇的分配原则不一样,所以很难统计到底扣除了多少。 “保守估计也不会少于500万。” 兰考县财政局局长魏随安表示并不清楚全县减灾款被扣发的数额。但他很肯定地认为这些钱并没有到县财政局。“各个乡镇政府都是一级政府,都有财政所,估计这些钱都流入了乡镇财政所。” 财政部印发的《农业税灾歉减免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专项用于受灾地区农民的农业税减免,受灾农民为该项资金最终受益者。”而一些接受记者采访的兰考县农民则认为:“当地乡镇政府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抵顶”农业税是否合法 对于各乡镇用减灾款“抵顶”农民拖欠农业税的做法,兰考县财政局予以认同。“这项规定是有据可依的。”9月14日,兰考县财政局局长魏随安说。 魏出具的豫财办明电(2003)60号“内部明电”中有这样一句话:“对欠交农业税的农民,冲减其尾欠税款,待此次减免工作结束后,将正税解交入库。”“这就是依据。”魏随安说,“农业税是农民应尽的义务,每个农民都应该缴纳税款。如果农民欠缴农业税,可以从减灾款中扣除。” 但财政部发布的《农业税灾歉减免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各地要加强管理和检查,不得截留、挪用或抵扣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办法》第十三条还规定:“地方各级财政要确保专款专用。” 对此,魏随安解释说,抵扣和抵顶是两个概念。“抵扣是指将扣发的资金挪作他用,而抵顶是指欠交的农业税,用减灾款资金来弥补。”河南省财政厅税费改革办公室主任姬林芳也解释说,抵顶只能抵顶当年拖欠的农业税,而抵扣是指可与其他费用相抵。 中国管理科学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姚监复不同意“抵顶”的说法。姚监复认为,财政是收支两笔账,向农民发减灾款是支,收农业税是收,两者之间不能“抵顶”;另一方面,减灾款是中央财政用于受灾农民恢复生产,维持再生产,具有救济性质的款项,当地政府不能随意动用或者抵顶。 “从文字上看,河南省财政厅以及兰考县财政局出台的文件一定是和财政部发布的《办法》相冲突的。”9月14日,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阮福金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兰考县的做法肯定是不妥当的。减灾款是专款专用,最终受益者是农民,而不是地方政府。”“实际上,兰考县在变相收税。”阮福金说。(本报记者 郭建光 河南兰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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