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已救助流浪人员8762人 将设立救助引导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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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5:0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丁文亚 丁肇文)今天上午,针对本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与救助的提案和建议案,北京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向市政协委员介绍了加强本市对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和救助工作的提案和建议案的办理情况。 实施新办法一年救助8762人
据统计,自去年8月1日本市开始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截止到今年7月31日,一年间全市共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8762人。目前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大兴、怀柔、密云、延庆等11个区县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经正式下达了编制,人员已经基本到位,工作运转正常。 在救助过程中,对倒卧街头的危重伤病人员,公安、城管部门直接将其送往附近的医疗机构或各区救助管理定点医院抢救,由送人单位或伤病人员亲属签字,市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结算方式按照原渠道解决。 对于街头发现的精神病患者由发现机关送指定医院救治。目前本市已经累计救助精神病患者753人,经多方努力、反复询问查找,已经帮助428人返回家乡,但在指定医院内接受救治的精神病患者一般仍在300人左右,目前指定医院的床位十分紧张,而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同时患有肺结核、肝炎等传染性疾病,救治和管理难度很大。 将设立救助引导牌,发放求助告知卡 在实施救助的过程中,民政部门从北京的实际出发,适当放宽了实施救助的审核条件,将一些尚无流浪乞讨行为,但确实因各种原因已经处于生活无着境地的求助人员纳入救助对象,积极予以救助。另外,据市民政局透露,本市《救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也正在完善中,有望尽快公布。今年10月底前,在本市重点地区和繁华场所,有关部门还将设立引导牌,注明各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路线和联系电话,同时,民政部门还将与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制作统一的“救助告知卡”,以便发给求助群众,方便求助人员求助。 未成年人永久性救助保护中心正在立项论证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从救助工作一开始,市里就专门研究决定将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单独区分开来,实施集中救助保护。去年10月23日,本市在朝阳区王四营乡通过改造现有设施成立了市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设计床位150张,开始对在本市发现的3岁以上、18岁以下、身体基本健康,智力正常、没有监护人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进行集中救助管理和保护。今年6月,市编办核准了该中心的机构编制,为相当于正处级财政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还拨专款用于中心的场地租用、设施改造和日常运转。该中心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和个性特点,采取了邀请心理专家授课、开展心理咨询、组织受助儿童参观天安门和抗日战争纪念馆等形式进行救助、教育和保护,初步探索形成了良性运行机制。截止到今年7月31日,已经累计救助流浪儿童580人。目前,永久性的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正在立项论证过程当中。由儿童保护、社会工作方面的专家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者参与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办法》也正在起草中。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城市乞讨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