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民住满5年可转城市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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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2:48 燕赵都市报 | |||||||||
新快报近日,广州出台决定:今后,凡在中心镇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的广州市农村居民,可转为该中心镇的居民户口;凡在广州10个城区内“安居乐业”满5年并已参加全市社保的广州市农村居民,可申请转为居住地的城市居民户口。农村居民转为城镇户口后,可继续保留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和集体可分配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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