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欠款“套”住包工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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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4:01 济南时报 | |||||||||
老杨又被起诉了 杨庆新家住济阳县城纬一路的西首,用他女儿杨春峰的话说:“我们家原来的情况挺好的,但从父亲承包了济阳宾馆部分工程老是拿不到钱后,家里的麻烦来了。资金周转不过来,许多要工钱的农民工和要料款的人不断地找上门来,我们只好用房子抵押,从银行贷了50多万来偿还他们的血汗钱。”
2004年8月18日早上,杨庆新被济阳法院从家中带走。原来,杨庆新因为拖欠刘某某的料款被起诉执行了。杨庆新承认,他欠刘某某的料款1.2万元。8月20日下午,杨庆新的家人凑足了1.5万元现金后,杨庆新从拘留所被释放出来。济阳县法院副院长司继月告诉记者,杨庆新交纳的1.5万元还给了4个人,他还答应把剩下的5个人的欠款尽快还上。 “济阳宾馆的楼房启用近十年了,我们家拿不到欠款,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现在几乎每天都有农民工和要料款的人找我父亲要钱。我不知道家里应该怎样偿还别人的钱,不知道父亲还会被拘多少次。”杨春峰在给记者打电话时,说到这里哭了起来。 连环欠款 带来麻烦 记者赶赴济阳实地采访,发现杨庆新似乎陷入了一个欠款的“连环套”中。 济阳县法院副院长司继月说,杨庆新欠了好几个人的款子,这些债权人不断地找法院,让法院很被动。 杨庆新也很苦恼,别人欠我的钱要不回来,自己因此欠了别人的工钱、料钱,于是屡屡被起诉。 杨庆新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济阳县人民法院在2002年8月15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02)济阳民初1087号)。 判决书中,原告是杨庆新,被告是济阳宾馆。 判决书中提到,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1997年,原告为被告施工餐厅楼、宿舍楼、锅炉房等工程。经双方于2002年5月18日结算,被告尚欠工程款266204.40元。经原告索要,被告于2002年7月12日付款5000元,7月18日付款17690元,尚欠243514.40元至今未付。 济阳法院据此判决,被告济阳宾馆偿还原告杨庆新工程款243514.40元及利息,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杨庆新的女儿杨春峰说,判决下来后,被告济阳宾馆没有提出异议,事情按说可以了结了,但事实上,被告并没有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看到济阳宾馆迟迟没有“行动”,杨庆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目前还没有结果。 法院无法进行 财产执行 济阳县法院副院长司继月告诉记者,济阳宾馆承认欠杨庆新的工程款,但济阳宾馆的土地、房产都已经抵押给了银行,而且履行了正常的手续。目前,济阳宾馆的经营等于是承租经营。这样,法院在没有财产可执行的情况下,曾经对济阳宾馆和杨庆新进行调解,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司继月认为,杨庆新虽然说济阳宾馆很红火,但他却无法提供财产执行线索。 司继月说,济阳宾馆曾经是县里的招待所,但县里的财政状况决定着不可能一下子把杨庆新的欠款还上。在调解时,济阳宾馆想分几个年头把杨庆新的欠款还上,可杨庆新想一次把账结清,所以,法院的调解最后没有收到什么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