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高考舞弊案十一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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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4:47 北京青年报 | |||||||||
9月15日,由河南省濮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濮阳县高考舞弊案审结。田春山等11名被告人被该县法院以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一年、拘役六个月等刑罚。 2004年6月5日晚,被告人田春山、肖付印、李连培、郭循奎、贾彦军等5人预谋,在高考中帮助一些关系考生及其他考生作弊,并收取一定数量的钱财。后因缺人手,崔光民和张
文/《检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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