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种无公害标识共存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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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4:53 重庆晚报 |
本报讯市场上3种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共存,让不少消费者难辨真假。据了解,3种标志有国家认证、有市级认证,还有的是企业或地方农业局的认证。 据了解,权威的是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制订发布的标志:由麦穗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重庆市级标志主图为一棵大白菜,并有相应英文字样。第三种标志则花样繁多:如椭圆状的“缙云山”无公害蔬菜,此外还有圆形、方形等各类标志。 消费者怎样辨认?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建东表示,农业部颁布的是全国通行标准。2002年11月,农业部与国家认监委共同发布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图形为全国唯一通用标志,获得该标志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产地、产品、生产过程认证。 那么市级认证是否有效?市农业局蔬菜处介绍,由该处牵头颁发的标志也有依据。该处出示了2002年1月24日市政府签发的《重庆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规定:无公害蔬菜的认证条件、认证程序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其实,重庆地方认证比农业部的规定还先实施,且地方标准并没有明令停止,不仅有效并在全市范围内大量使用。 至于自行制作标志的区县企业也有说法。有企业表示,无公害产品的主要认证是产地和产品,而往往通过产地认证后,产品认证结果需要好几个月才能拿到,在此期间,企业已按照无公害标准生产,产品成本比普通的高,就贴上自己制作的无公害标志上市了。 市农业局不认可擅做主张的做法,因为这给不法商贩可乘之机。蔬菜处表示,按《重庆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未经认证擅自使用无公害蔬菜专用标识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哪里晓得个中缘由。因此,市消委人士表示,无论采用哪种标志,消费者的健康及知情权应得到保护。建议主管部门最好采用全国统一标志。 何况对重庆的无公害农产品而言,要走向全国或世界,采用全国统一标志卖相更好。 (记者 邹 辉)网络编辑:翁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