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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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5:1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钟蓓)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劳动保障部已对成都市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作出正式批复。根据指导线,效益好的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可以在去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5275元的基础上最高增长14%,增长约2138.5元。
据悉,根据劳动保障部的批复,成都市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增长上线为14%;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指导线,企业在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比上年提高的情况下,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原则上可以确定在基准线即9%左右,若按去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5275元计算,即增长1375元。对于工资水平过高及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各类公司,其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应确定在基准线之下。 同时,企业工资增长不宜过快,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也不宜过高并超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货币工资增长率14%为企业工资增长预警线。企业工资增长率达到工资增长预警线是一种危险信号:既可能违背工资增长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又可能导致企业人工成本过高,削弱市场竞争力。 货币工资零增长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或者亏损,年度工资可以是零增长;持续亏损的困难企业,年度工资可以是负增长。但企业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员工,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