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发展历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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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5:27 三秦都市报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陕西省的地方组织,前身为陕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政治协商委员会。 1950年8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行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同时产生由58名委员组成的陕西省第一届协商委员会,马明方任主席。1951年10月,根据全国政协通知精神,代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陕西的地方委员会职权。1952年11月,召开了陕西省第二次会议, 产生由62名委员组成的第二届协商委员会,潘自力任主席。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经1954年8月陕西省第二届协商委员会第四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政协陕西省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55年2月25日至3月2日在西安召开,标志着政协陕西省委员会成立。 此后,除1966年6月至1977年10月政协陕西省委员会被迫停止活动外,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阶段,尤其是进入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后,政协陕西省委员会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振兴陕西经济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了贡献。 本报记者 薛昆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