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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为上访立规禁止围堵国家机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7:27 哈尔滨日报

  兰州消息20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兰州市政府《关于禁止围堵国家机关和阻断道路交通的通告》已经过了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近期发布施行。

  《通告》规定,信访活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访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多人采用走访形式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推选代表统一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信访人在国家机关门前或者广场等其他公共场所以及城市道路上集会、游行、静坐和示 威的,应向公安部门申请并获得许可;未经许可的,不得在国家机关门前集会、游行、静坐和示威。禁止围堵国家机关的任何行为,禁止在国家机关门前设置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呼喊口号以及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任何行为。禁止阻断铁路、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的任何行为,禁止在道路上设置路障、拦截车辆或者聚众堵塞交通以及其他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任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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