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为上访立规禁止围堵国家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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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7:27 哈尔滨日报 | ||||||||||||
兰州消息20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兰州市政府《关于禁止围堵国家机关和阻断道路交通的通告》已经过了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近期发布施行。 《通告》规定,信访活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访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多人采用走访形式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推选代表统一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信访人在国家机关门前或者广场等其他公共场所以及城市道路上集会、游行、静坐和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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