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出台应急预案省长亲任总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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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7:27 哈尔滨日报 |
吉林消息 吉林省政府20日召开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根据预案规定,成立吉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总指挥由省长担任。设立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战时指挥调度的具体工作。并将省政府现有各类灾害、事故等协调管理机构统一纳入省政府突发公共 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据了解,纳入吉林省政府总体预案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有四类:突发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突发公共事件的内容和类别可适当调整。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和紧急程度,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等级分为四级,四至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