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是远亲 恋爱3年不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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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7:52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晨报讯“我女朋友按辈分和我爸爸是同辈的,请问,我和她可以结婚吗?”昨日上午,一位穿蓝格子衫的男子走进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羞涩地说出自己的担忧。 该男子说,三年前,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安徽籍女友,女友性格温柔,两人相处融洽,准备今年结婚。但上个月双方父母见面时,他和女友才发现,女友的爸爸竟然是他奶奶多年不见的表弟,也就是说他奶奶的妈妈原是女友爷爷的亲姐姐。“这样的话,女友与我爸爸 同辈。”该男子尴尬地说。这种复杂的关系,让这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准新人很困惑。他说他想搞清楚到底我们可不可以结婚?”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青年,应禁止结婚。但这位男子和女友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况,应该是可以结婚的。听到这个解释,该男子高兴地说:“谢谢!” 作者:冒群 (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