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幢高楼无消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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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7:56 重庆商报 |
本报热线68595555报道(记者郑三波秦健)昨日,大渡口区园丁小区的居民向记者反映,小区内5幢楼没有任何消防设施。 园丁小区7幢6单元的王先生介绍,他是去年10月住进该小区的,入住时发现楼梯间安装了两个铁箱,与消防箱一模一样,他以为那两个铁箱就是消防箱。但在几天前,一居民看到水表抄表员打开铁箱抄表,才发现那个铁箱里安装的不是消防设施,而是每户居民的水表 箱。王称,5幢楼房没有消防设施,涉及约400户居民,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他们多次向物管反映此事,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昨日下午2时,记者在园丁小区了解到,1、2、4、7、8五幢楼房,每幢有3个单元,每个单元8层,每层住了4户居民,而每个单元只有一个楼梯间,没有专用消防通道。 重庆授智物业管理公司刘主任称,园丁小区,只有3、5、6幢楼房配置了消防箱、消防枪和水带,其它5幢没有安装消防设施这是开发商的问题。他称,消防部门没有来验收,所以没有消防部门的验收手续。 大渡口区公安分局消防处邓民警称,居民楼在7层以上,都应该安装消防栓,配置消防枪和水带,而且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就让居民入住,违反了消防法。他称,居民应该向消防部门投诉,这样才便于消防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有关条款: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