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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从"无可奉告"到"无权沉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8:54 新桂网

  今后,北京市各级政府机关都不能对新闻记者说“无可奉告”,相反要积极配合采访。该市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印发文件通知,对各级机关配合媒体宣传作出了规定。据介绍,正式发红头文件要求政府机关不能说“无可奉告”并配合新闻采访的,在全国很少见(据9月21日《新京报》报道)。

  “一目之察,不如众目之明”。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这是当代政府理性发展 的必由之路。北京市发红头文件来杜绝带有权利话语色彩的“无可奉告”,是顺应“透明政府”建设潮流之举。

  首先,政府与媒体不是“信息博弈”而是“信息互动”。长期以来,我们一些政府部门出于种种考虑,垄断了行政信息的传播,因为信息不透明,反而影响了政府诚信和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根据国家的需要、公众的需要以及政治、经济运作过程的需要,把自己的某项政策议程,通过影响媒体,进而设定为公众的议程,这是社会控制的重要技巧。“无权沉默”的政府平添的是丢失的责任和义务,收获的是信息互动中民众的智慧和声音。

  其次,从“无可奉告”到“无权沉默”,使得群众的知情权和和舆论的监督权有了体制的保障。透明政府的建设仅赖政策感召、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法”可依,使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监督成为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正在推广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传媒和公众能够通过该渠道直接了解政府和现行政策、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颇受好评。但是,如果新闻发言人对“敏感问题”顾左右而言他或干脆就“无可奉告”,似乎也莫可奈何。由此而言,北京的做法不啻是带有积极借鉴意义的制度救济。

  中国宪法已经赋予了人民广泛的知情权,而知情权的实施则需要各方面的条件。凡是承担公共责任的,行使公共权力的,跟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的,都应该对媒体信息开放。从“无可奉告”到“无权沉默”,有利于广大公民参政议政,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使那些靠拥有政府信息寻租的可能失去制度的护符。借用艾森豪威尔的一句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对一名记者说“无可奉告”。

  江苏 邓海建

  相关评论:

  作者:邓海建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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