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公德乏力,法律岂能坐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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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8:54 新桂网 |
在这个号称知识经济的时代里,老百姓的朴素行为在专家面前,总有点像猴子面对人时的局促和自卑,所以遭专家嘲笑是最让人无地自容的事了。 最近广州一位李先生就在专家面前“当了一回猴子”,他的“爱情公证”要求被法律专家嘲笑为“幼稚”和“荒唐”。因为还未到婚配年龄,不能登记结婚,同居一年多的女朋友害怕他会变心,为了向女友证明自己的忠诚,李先生带着女友到公证处要求开一个“爱情 公证”:公证其同居关系。公证员以不符合公证条例为由拒绝了他的申请,专家以“法律不保护无形的感情”嘲笑他幼稚、荒唐(据《信息时报》9月21日报道)。同样受到专家“专业性白眼”的还有南京的某位姑娘。因为对未婚夫不放心,婚前她与丈夫订立“婚后不忠赔偿条款”,并要做公证。 在上帝面前,人和猴子没有区别;同样,在自然正义面前,很多问题很多专家其实并不比老百姓更明白,更聪明——对于公民“爱情公证”这种朴素行为的态度,就暴露了某些专家的无知和机械。法律不是停留在纸上的条文,它是运动着的善,这要求法律要以开放的姿态面对社会涌现的新问题和百姓的新要求。 不错,爱情属于精神范畴,现有法律还没有相关依据可以为无形的感情作公证。那感情的事属于谁“管”呢?在传统社会中,爱情属于公共道德的调整范畴,民间流传有著名的“陈世美与秦湘莲”的故事,说的就是这个理:就是告到皇上那里去,皇帝也拿不出具体的法条来惩治陈世美的变心。民间有一套严格的道德律令所形成的舆论压力来管这事儿:男人是不敢轻易变心的。如果变心了,街坊会给你白眼,亲戚会瞧不起你,走在街上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家庭的声誉会受到影响,而且这种道德评价会转移到你以后所有的行为中。 如此的道德压力,有贼心也没那贼胆,谁敢轻易变心。也就是说,是公德维护着爱情、婚姻、家庭的稳定,约束着双方的行为,捍卫着妇女的权益。 如今民间为何有了“爱情公证”这种要求呢?显然,这源于公共道德对于爱情、婚姻和家庭干预能力的式微。在这个陌生人社会里,道德评价的压力对人的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小,很少人会在乎别人在自己背后指指点点,很少人会在乎没有“现实利益”含量的道德声誉,也很少有人吃饱后没事儿干去指点别人。于是在爱情和婚姻上,轻佻和易变成为一种时尚,不负责任成为一种流俗,“今天刚好明天拜拜”成为见怪不怪的日常谈资。公德再也惩戒不了“变心”。 如此不负责任的爱情中,总会有受伤害的一方,“受伤害”总意味着某种利益的受损,当公德不能维护人们在受情中的利益时,怎么办?一个健康公平的社会中难道能够容忍这种“利益受损得不到补偿,损害别人利益得不到惩罚”现象的流行?社会变化中,公德乏力了,法律岂能坐视不管。 对于维护社会正义,法律和公德两个护卫神,面对不公,当公德无能为力的时候,法律应当挺身而出,守住正义的底线。那么对于“爱情公证”,虽然既有的法条没有明文支持,可洞悉到“爱情公证”背后的公德无能,洞悉到“爱情公证”背后的权益和正义要求后,法律应该以开放姿态理解公民朴素的要求,或者意识到法律漏洞而向上建议补上,或者以变通的方式支持“爱情公证”所包含的权利要求,拟或顺应时代对法律进行新的解释。 无论如何,我们这个社会不能容忍“不公”在公德和法律的眼皮底下招摇过市。 北京 吴思庭 作者:吴思庭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