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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厕所还要登记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9:15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上班时如果要上厕所,进出时都要登记时间,谁不遵守,发现一次罚款20元,南京路圣德娜珠宝礼品商厦的这一规章制度却让员工觉得有些无法接受。部分员工昨天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这一让她们感到“别扭”的规定。

  据说该规定是试营业时颁布的,名为离岗登记。要求员工只要离开岗位,不管到哪里都要登记来回时间、地点、事由,如果没有登记或乱写,一旦发现将被罚款,其中“细化” 到了上厕所,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上厕所不能超过多少分钟,但员工们也感觉好象被全程监视一样,很别扭。“规章制度是应该遵守,但这也太过分了吧,制订时至少应该征求一下员工的意见,没事谁老往厕所跑啊?”营业员周小姐说道。

  该商厦负责店堂管理的唐小姐解释说,商厦是服务性场所,营业员岗位在柜台上,不能缺人。而以前发现有的营业员经常长时间无故离岗,导致服务脱节。该规定出台是为了知道营业员的去向,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并没有丝毫限制员工人身自由的意思。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屠国明,他表示公司管理应该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而现代管理更加应该讲究人性化。虽然这条规定并没有违反《工会法》和《劳动法》,但明显对员工不尊重,这种监督毫无意义。记者刘骏(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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