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拒收旧家电可能罚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12:05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据央视报道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废旧家电不能随便乱扔,消费者应将废旧家电交售给家电经销商、售后服务机构或回收企业,由有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处理。

  条例规定,家电经销商或者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如果拒绝消费者交售回收废旧家电,将有可能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据了解,目前我国家电保有量已经达到9亿 台,报废量2800万台,已经到了淘汰报废的高峰期。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甲午海战110周年
中国网球公开赛
电影金鸡奖百花奖揭晓
法兰西特技飞行队访华
新一轮汽车降价潮
北京周边郊区秋日游
金龙鱼广告风波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我知道的中国监狱》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