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宣判淫秽网站案 创办人被判12年罚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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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12:08 新华网 |
新华网福州9月22日电(记者苏杰)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法院近日对一起在互联网上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淫秽网站“成人影视”的“网主”林震刚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同样罪名判处林震刚雇用的帮手唐国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林震刚于去年9月30日与福建省电信公司仙游县电信局签订租用4M 光纤协议后,即在家中非法经营出租虚拟空间业务。今年3?6日林又与福建省电信有限公司仙游分公司签订租用50M光纤协议,在家中继续非法经营出租虚拟空间业务。为了出租更多虚拟空间,牟取更大的利益,林震刚建立了“成人影视”和“清闲之家”两个网站。“成人影视”上有从其他网站上转贴的淫秽物品,它向访问者提供淫秽图片和淫秽文章,并提供淫秽影视的链接。“清闲之家”是自由论坛,也提供“成人影视”的链接,在互联网上向网民传播淫秽物品。这两个网站的网页由林震刚制作,他允许租用其虚拟空间的客户链接到其所建立的两个网站上,并在这两个网站的网页上留有他的QQ号码和联系电话。一旦联系网站上所提供的QQ号码,该QQ号码会自动回复林震刚所建立的淫秽网站网址及其非法经营虚拟空间所用的银行账号。今年4月中旬,林震刚雇用唐国煌对“成人影视”进行管理、维护和更新。按照林震刚的要求,唐国煌每天更新淫秽图片、淫秽电影,每周更新淫秽小说。从林震刚创办“成人影视”至案发为止,该网站的点击量计4700多万人次。公安机关依法查扣林震刚的电脑服务器18台,经对这18台服务器的硬盘进行分析,共提取出涉嫌淫秽的视频影片185部、涉嫌淫秽的图片2万多张、涉嫌淫秽的文章6102篇。所提取的电子资料共刻录成电子光盘25张,经专业技术鉴定,确定淫秽影视127部、图片近2万张、文章5763篇。林震刚在QQ上所留的银行账户共入账35.5万多元。 相关专题:打击淫秽色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