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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学校不得集体旅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12: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刘振)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市教育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国庆期间各学校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

  通知要求,国庆放假期间,各学校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直属院校(单位)领导外出必须按规定向市教育局履行请假手续;允许初中、高中毕业班补课两天,无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收取补课费;补课期间,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安排好教学、落实好安全责任,其 他年级一律不得补课;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设的各类文化课辅导班、补习班;各学校一律不得对外出租教室。

  通知同时要求切实加强我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近期,北京、河南、山东及苏州等地先后发生幼儿园安全事故,为避免类似事件在我市发生,市公安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将维护学校治安责任分解到基层科、所、队,落实到人,建立基层科、所、队与辖区学校的联系、配合制度,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日常治安管理和监督检查。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安全工作要有专门机构负责,中小学校的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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