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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机场设专门办公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12:21 今晚报

  本报讯据《东方早报》报道:消费者以后遇到航班延误,将可直接在机场空港办公室讨“说法”,如延误超过四小时,可获至少100元的经济补偿。记者昨日从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获悉,上海首个“机场消费者组织空港办公室”日前在浦东机场成立,专为消费者解决航空方面的消费争议。

  此前,消费者在机场遇到航班延误等消费争议,因缺乏专门的消费者组织,只好都找 工商机场分局调解。空港办公室秘书长李年表示:“工商局毕竟是行政部门,职能是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而航班延误等航空消费争议属民事纠纷,航空公司并未违法,因此机场亟待设立专门的消费者组织来调解航空消费争议。”

  据悉,空港办属市消保委直属机构,在机场范围内行使市消保委的职能,目前的办公地址设在浦东国际机场的工商机场分局。除航班延误投诉外,机场的消费争议还集中在航空客运上,如航空公司超额售票导致消费者无法登机等。对此,《协定》规定,如果旅客当天转乘其它航班,航空公司应免费提供膳食,并补偿票价的10%或提供等值的相关服务;当天无法安排航班的,航空公司应免费提供膳食和休息,并再补偿票价的20%;消费者也可原价退票,航空公司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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