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分婚姻登记机关入不敷出 考虑收取登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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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1:52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 (记者 周继坚 通讯员 陈婉玲) 在广东,办理一对婚姻登记的实际成本达361.8元,而目前按规定只能收取9元的工本费。昨天,在广东省民政厅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二届二次会议上,省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不合理的收费标准,不能真正体现政府管理成本,更使得不少婚姻登记机关入不敷出,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的话,广东省拟向民政部申请收取婚姻登记费。 “一直以来,国家都没有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收取婚姻登记费,只是要求收取婚姻证书工本费。”广东省民政厅基础政权建设处陈婉玲副处长表示,由于经费不足,一些婚姻登记机关连像样的办公桌椅都没有;为了支付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部分婚姻登记机关出现了搭车收费或乱收费现象,引起群众的不满。 据悉,现行的婚姻登记收费标准是2001年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文,统一了涉及境内外收费标准,规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登记收费9元(精装本)这一标准延续至今。 陈婉玲副处长告诉记者,民政部门承担婚姻登记工作以来,一直没有专项工作经费。登记机关的各种费用,只能靠婚姻证书工本费极为有限的价差溢余部分勉强维持。由于机构编制等方面的原因,许多地方的婚姻登记部门既没有固定的机构编制,也没有稳定的工作人员,一些临时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只能从登记收取的工本费中开支。 陈婉玲表示,在这种情况下,适当收取婚姻登记费用成了广东各级婚姻登记机关的迫切要求。 相关专题:《婚姻登记条例》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