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低保家庭可享受廉租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09:13 胶东在线 | ||||||||||||
本报青岛10月2日讯 《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昨天正式实施,规定符合条件的无房户或人均建筑面积住房低于6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可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租金核减及实物配租三种保障待遇。 租赁补贴是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租金核减指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可以向政府申请减少租金;而对孤老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特困家庭,政
| ||||||||||||
|
|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