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重申暂住人口登记制度 主要针对流动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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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9:3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刘义昆 通讯员龚轩 严国志)省公安厅户政处有关负责人昨日重申: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年满十六周岁的务工经商人员,都必须办理暂住证。 据了解,湖北省目前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约有115万人,流动人口约650万。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在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中,被侵害对象有很大部分为流动人口; 而湖北省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口所占比例也较大。这位负责人认为,从目前湖北省省情来看,实施暂住人口登记制度仍是掌握人口信息、了解人口动态、保障暂住人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户籍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