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储值涉嫌商业欺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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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4:2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华东)“自然消费,高额回报”的“消费储值”营销方式,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定性为商业欺诈行为。市工商局昨天根据市政府决定,部署在全市展开全面清查。 据介绍,事情发端于山东众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旺公司”)。今年3月以来,该公司以“消费储值”的营销方式,短短几月内,吸引了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数十万家商户和数以百万计的消费者参与,从中大肆敛财。
经国家执法机关查实,所谓“消费储值”,其实就是通过特许代理商,以承诺为商家“锁定客源”、增加销售,来吸引商家加盟,然后又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来吸引持卡消费者的一种涉嫌商业欺诈的行为。 日前,众旺公司总部已停业,部分地区的代理商已卷款潜逃,受骗群众损失严重。 据了解,几个月前,我市部分地区发现过这种“消费储值”及其他类似的非法经营活动。由于发现及时,所以尚在萌芽阶段,就被工商部门取缔。但为迅速、全面、彻底地了解“消费储值”在我市的情况,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工商系统要采取果断措施,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市民若发现此类违法活动,可拨12315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