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将继续按照基本法推动政制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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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23:09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10月24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发言人24日表示,特区政府将继续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26日的决定,推动香港的政制发展。发言人在回应有关电台的节目时说,就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政府已经开展公众咨询工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自今年1月成立以来,发表了3份报告,并在5月发表第三号报告开列9个范畴,让社会考虑如何进一步开放两个选举产生办法。发言人说,专责小组将以已收集到的意见作为在年底发表的第四号报告的基础,让香港社会作更深入及广泛的讨论。专责小组并希望
有关立法会对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发言人说,按照基本法附件二订明的程序,议员提出的议案分别在经地区直接选举和功能组别选举产生的议员各过半数通过,是确保有关议案在得到社会不同阶层和界别议员的参与和支持后,才可以推动,这体现了均衡参与的原则。人大常委会在4月26日的决定也已订明,2008年第四届立法会对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维持不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