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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大头娃”索赔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7:12 重庆商报

  10月11日,云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庭。云阳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何昌毅、王文彦排出100多页的证据材料,请求法院判决劣质奶粉经销商秦勇、李传平赔偿受害者——刚满8个月的黄奇20万元。

  据悉,这是我市首例“大头娃”索赔案。

  “大头娃”4月仅长1公斤

  何、王二律师受云阳县司法局指派,免费为黄奇进行法律援助,云阳县人民法院免收了诉讼费用。

  庭审目击者说,黄奇的“大头”经4个月住院治疗,症状有所好转,但仍目光呆滞哭声模糊。黄奇的父亲黄华军、母亲张莉交替抱着孩子,失声痛哭。他们出具了孩子住院期间每隔三五天量的腰围数据、每隔半月的体重数据。

  黄华军出示的证人证言表明,小黄奇自出生无奶可吃,一直服用秦勇、李传平二人经销的“飞鹿牌”奶粉。他说,劣质奶粉夺走了儿子一生幸福,住院4月只长了1公斤,且坐立不稳。X光透片显示,娃娃的肺部至今仍严重发炎。这一切,对黄奇及家人造成了无法形容的精神损害。

  20万赔偿由五笔费用构成

  两律师认为,取于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以及受害者父母购买“飞鹿牌”劣质奶粉的100多页证据材料,证明“大头娃”头部畸形、发育不良等症状与服用“飞鹿牌”奶粉构成因果关系,秦、李应该承担民事赔偿。

  代理人主张的赔偿金包括:黄奇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监护人的护理费、精神损失费,以及最大的一笔伤残补助费。两律师认为,以上费用总额在20万元左右。

  伤残补助成法庭争议焦点

  庭审进行了许久。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有发票等证据支持,原、被告均无大争议。

  争议最大的是伤残补助费,这是最大一笔,费用的计算当按照伤残等级核算。小黄奇到底是什么伤残等级,尚需有关部门鉴定,法官表示将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鉴定结果择日宣判。

  热点分析

  索赔面临障碍呼吁救助机制

  赔偿金可能难以到位

  援助律师历时半月调查,我市首例“大头娃”索赔案顺利开庭。何昌毅说,想到受害者官司的最终结局,就沉重得喘不过气。他说,巨额的赔偿金可能很难全部执行到位。

  何律师说,他们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了“飞鹿牌奶粉”在云阳当地的经销商——直接出售奶粉给当事人的秦勇和“飞鹿牌奶粉”云阳区域代理商李传平。何说,二被告现有资产无法履行20万元的赔付,估计人民法院仅能依据被告承受力执行两三万元甚至更少的钱。

  何律师说,这是一个连环索赔官司。作为最末端的经销商秦勇、李传平,将承担全部赔偿,然后向“飞鹿牌奶粉”重庆总代理商追偿,重庆总代理商则向奶粉生产厂家追偿。

  据律师调查,秦、李所经销的奶粉来自江北区观音桥农贸市场食品区2楼303经销商池翠芳。劣质奶粉事件曝光后,池搬至江北塔坪社区审计局宿舍112幢,躲避工商部门追查,而今池翠芳已“人间蒸发”。秦勇和李传平只有向“飞鹿牌奶粉”的生产厂家追偿。

  据了解,“飞鹿牌奶粉”产自黑龙江省兰西县乳品厂浙江苍南分厂,而该厂早在今年5月,经央视曝光后就被当地执法部门取缔。两律师认为,“大头娃”黄奇能否获得全额公正赔偿,尚难预料。

  “大头娃”群体需政府救助

  昨天下午,“大头娃”黄奇的外公张绍志说,他很感激,外孙的索赔案顺利开庭得到了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帮助。

  据介绍,张绍志和黄华军两家为治疗黄奇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借了1万元高利贷。走投无路时,云阳县政府责成工商部门垫付费用,保障受害者的营养和治疗。10月初,该县召开公安、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协调会,尽可能为律师取证提供方便,律师、人民法院均免了原告所有费用。何律师说,黄奇索赔案幸运走入了政府救助机制。

  市司法部门有关人士推断,小黄奇的幸运不一定会体现在每位受害者身上。而实际上,“大头娃”群体中无人不需要政府救助机制的关爱。他举例说,按照司法部一份文件,国土、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法律援助工作者利用档案资料提供方便;鉴定机构应减免或缓收相关费用……但执行中往往事与愿违。

  这位人士希望,相关区(市)县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爱心人士能与援助律师一道,为“大头娃”索赔献策献力。

  热点动态

  市司法局将提供援助该局委托本报征集受害者

  云阳县法律服务中心两律师援助“大头娃”索赔获市司法局高度赞许。市司法局组织宣传处副处长何洪兵、陈治元表示,劣质奶粉的主要受害者是农村家庭,他们对法律和赔偿标准不太熟悉,市司法局愿意帮助他们。该局法律援助管理处昨天委托本报征集我市劣质奶粉受害者,筛选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帮他们索赔。

  据了解,我市“大头娃”主要涉及奉节、云阳、黔江、荣昌、长寿、南岸等区县,据不完全统计,我市见诸报端的劣质奶粉受害者多达近20人。目前,受害者与经销商之间,正在进行“两厢情愿”式的私了赔偿。何昌毅律师介绍,云阳县高阳镇1名“大头娃”以经销商赔偿5000元了结;毛坝乡两名“大头娃”各以1.15万元私了;红狮镇死去1名“大头娃”,至今未获权威证据,无法索赔。

  受害者请拨本报热线68595555

  记者冉家祥聂超 采写(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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