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力芳)10月27日,以陈虎为首的冒充公安人员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被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4年9月19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陈虎及同伙窜到银川市兴庆区长城瓷砖市场旁一旅馆门口,见一男子从该旅馆鬼鬼祟祟跑出来,陈虎一伙认定其为嫖娼者,经预谋后准备对其进行敲诈。他们采取跟踪堵截方式,挡住嫖娼者的去路后,冒充银川市公安某分局民警,专
门打击卖淫嫖娼行为。嫖娼者作贼心虚,被眼前几名“警察”所说的“是送看守所还是认罚”给蒙住了。嫖娼者为息事宁人,只好答应陈虎等人提出必须交2300元才能放人的要求。敲诈得来的2300元被陈虎等人分赃后挥霍。此外,他们还用同样的作案手段,分别在银川市红花渠桥头、光华门等个体旅馆门前敲诈勒索苏某等5名嫖娼男子,涉案金额6600元。经查,自2003年6月至2004年9月25日,犯罪嫌疑人陈虎与唐某、李某等10余人相互勾结,时而分散,时而聚结,携带警用手铐,腰扎警用皮带,手提公文包冒充银川市某公安分局民警,跟踪堵截参与嫖娼的男子后,以将嫖娼者送看守所相威胁,使其“破财消灾”。这一犯罪团伙共敲诈勒索6起,涉案金额8900余元,赃款被犯罪嫌疑人瓜分后挥霍。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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