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公款吃喝应从“定性”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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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4:0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古槐 11月1日《北京青年报》消息,国家级贫困县宁夏同心县100多个党政机关单位和部门,在当地一家“新月楼”餐馆欠账吃喝,历时十余年,吃喝白条竟近5000张,拖欠金额高达80多万元。“新月楼”不堪重负,日前,忍无可忍的餐馆老板一纸诉状将欠款大户同心县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告上法庭。
本来“家底”就不宽裕,这些党政机关单位和部门为什么就抵制不住“吃喝风”的诱惑,没钱宁愿“打白条”也要大吃大喝呢?我以为,这种“吃喝风”的“底气”得以产生,就在于当前对于公款吃喝缺乏具体的定位与定性。当公款吃喝可任意以“招待上级”、“庆祝”甚至是“工作”这样的名目进行时,当那些参与吃喝者可以认定“吃喝不是贪污受贿,根本够不上腐败,不吃白不吃”时,“吃喝风”当然只能越刮越盛了。 对此,相关监察部门很有必要介入,先查查这5000张“吃喝白条”到底是不是属于正当的工作和招待所需。如果是借工作和招待上级领导之名,行公款吃喝之实的,谁吃的由谁掏腰包,而不能由纳税人来偿付。 更为重要的是,有关部门也必须出台相关的制度规定,对各类机关单位的招待行为进行具体的细化和定性,哪些招待可以使用公款,哪些应该自己出钱,都搞得清清楚楚,然后严格按照相关的招待要求和招待标准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应该引入法律手段,加以严惩,这才能刹住公款吃喝的歪风邪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