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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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5:01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记者谢登科)为统一、规范个人债权处理原则,保护小额投资者利益,保持证券市场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为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建立市场纪律约束机制,防范道德风险,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4日联合发布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轨时期,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金融监管制度
(《意见》全文见第四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