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选举国亲当选无效被驳回(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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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1:5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今年3月20日举行,选举投票的前一天下午发生了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吕秀莲在台南市进行街头造势活动时“遭枪击受轻伤的事件”。选举开票结果陈水扁、吕秀莲的得票仅比连战、宋楚瑜多2.9万多票。国亲联盟候选人连战、宋楚瑜认为“选举不公、疑云重重”,于3月20日当晚向岛内最高司法机构提出“当选无效”之诉,随后又提出“选举无效”之诉。3月24日,岛内司法机构以“选务机构尚未公告当选人名单”为由,驳回连、宋的“当选无效”诉讼。 3月29日晚,连战、宋楚瑜以陈水扁、吕秀莲为被告再次向岛内司法机构提出“当选无效”的诉讼。告诉内容包括:“当选票数不实,足有影响选举结果之虞”、“对有投票权人以非法方法妨害其自由行使投票权”、“对候选人以非法方法妨害其竞选”等三项诉求,要求司法验票及成立专门委员会调查“枪击案”等。 岛内司法机构4日的判决认为,由于原告无法举证,因此判决原告败诉。至于经判决后的双方得票数仅相差2.5万多张,被认为不影响选举结果,对于国亲所提“启动国安机制”影响投票、公投绑大选等理由,岛内司法机构都决定不予采信,因此判决原告败诉。由于宣判前已有政治介入司法的传闻,上千国亲支持者下午一直聚集在岛内司法机构门外,他们高举“要真相、要公理”,“追求真相、永不止息”等标语和旗帜,并高呼口号,要求“司法不应成为政治打手”。国亲支持者群情激愤,不断高呼“正义已死、公理不再”,“政治介入、司法不公”等口号。 台湾当局4日出动了包括防暴警察在内的上千警力前往岛内最高司法机构所在地,并在现场放置了层层铁网和拒马。 国民党文传会主委张荣恭表示,国民党“低估了民进党干预司法的能量”,“这次当选无效之诉,单是违法公投绑大选这一项,就足以宣判蓝军胜诉”。国民党主席连战称判决是“最黑暗的时刻”。他表示,国亲将提出上诉。据悉,国亲联盟提出的“选举无效”之诉目前仍在审理中。 “当选无效”和“选举无效”诉讼的几点不同 今年“3·20大选”之后,连战宋楚瑜分别提出“当选无效”和“选举无效”诉讼,台“高院”昨日下午已对其中的“当选无效”诉讼作出一审宣判,至于“选举无效”诉讼,目前还在审理当中。 岛内法界人士表示,“当选无效”诉讼判决结果确定之后,台“中选会”需要根据判决结果重新审定、公告当选人。 至于“选举无效”诉讼的结果有三种可能,包括原告之诉驳回、也就是“选举有效”,以及“选举全部无效”和“局部地区选举无效”,如果是认定“选举无效”,选务机关就必须依照判决结果定期重新办理选举。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岛内政治中的“选举诉讼”包括两种:“当选无效”和“选举无效”。 “当选无效”诉讼是指若候选人在选举期间以贿选、作票等不当手段,影响选举结果时,另一名候选人或检察官、选举机关,就可以在公告当选的30天内,到台“高院”对当选人提出“当选无效”诉讼。 “选举无效”诉讼,则是当选务机关办理选务违法、显有影响选举结果时,候选人就可以在投票结果公告的15天内,对选务机关提出“选举无效”诉讼。 此外,“当选无效”诉讼判决确定之后,如果法院认定原当选人当选无效,那么原当选人就必须立刻解除职务,由台“中选会”依照确定判决内容审定、公告新的当选人。不过“选举无效”诉讼判决确定之后,有可能是维持现状,也有可能是部分重新选举、或全部重选。(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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