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奥汽车状告上海媒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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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6:0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据现代金报报道,沉寂1个多月后,刘亮又一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日前,浙江吉奥汽车有限公司和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上海某媒体告上了法院。 据悉,吉奥公司在起诉中称,今年9月24日,该媒体发表了标题为“宝马案主角刘亮又遭设局?”,副标题为“浙江企业:嫖娼时财物被抢刘亮:故意栽赃让我走人”的报道。吉奥公司认为,该报道内容严重失实,虽以他人陈述的方式进行记述,并对原告称谓以“公司
另外,吉奥公司还表示,被告在刊发文章时,在明知道“刘亮嫖娼案件公安机关没有侦破且公安机关未作处理”,还假称原告以刘亮已毁坏企业名声为由,拒绝记者采访刘亮,并指责原告以新闻发布会来敷衍,致使读者对报道深信不疑。 据悉,此次起诉,吉奥公司诉请法院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该媒体或全国性的报刊、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8万元。(程超郑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