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奥起诉沪媒体 索赔48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1:55 东南快报 | ||||||||||||
沉寂1个多月后,刘亮又一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日前,浙江吉奥汽车有限公司和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上海某媒体告上了法院。 吉奥公司在起诉中称,今年9月24日,该媒体发表了标题为“宝马案主角刘亮又遭设局?”,副标题为“浙江企业:嫖娼时财物被抢刘亮:故意栽赃让我走人”的报道。吉奥公司认为,该报道内容严重失实,并在起诉书中具体指出了5处。此次起诉,吉奥公司诉请法院
据悉,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被告尚未向法院提供答辩意见。(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