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百万亩造林调查:谁在内蒙古“抢草”造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2:56 新京报
百万亩造林调查:谁在内蒙古“抢草”造林

造林公司占用草牧场造林,当地的灌草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本报记者王蓉摄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百万亩造林调查:谁在内蒙古“抢草”造林

 亿霖公司转包新庙村村民的草牧场造林。


  11月3日,通辽迎来入冬第一场大雪。

  科左后旗常胜镇新庙村道路两旁的杨树,已被冰棱子打折了不少。道路两旁的田间地头,不时有农民牵着牛羊放牧。而以前村民世代放牧的上千亩草牧场,如今已成了内蒙古亿霖林业(以下简称“亿霖公司”)的造林基地。

  新庙村村东一处方圆数千亩的草牧场,当地人称为“百马甸子”。这片1998年就落实了双证一制(草原所有证、使用证、土地承包制)的草牧场,如今大部分已被林业部门确定为“林地”(已办了部分林权证),而原先的草原证则在去年被宣布作废。

  新庙村是典型的半农半牧村。村民王志恒介绍,全村170户人家共有牲畜约3000头,最多的人家拥有牲畜上百头。今年六七月,前村主任张会生等几家大户以200- 300元不等的价格,将已经造上林的上千亩草牧场租给了亿霖公司。眼下,每头牲畜的放牧地不足三分。

  “在田间吃杂草放牧,牛瘦了,羊毛出得也少了。”村民王志恒说,如今,许多村民已经卖出自已的牲畜,搁置下了世代为继的放牧业。

  在常胜镇,同新庙村有类似遭遇的不止一个村。镇党委书记王文林称,仅亿霖公司一家,便在镇属15个村以每亩150-300元的价格征用土地约2万亩,占全镇总面积的1/15.而这些被征用土地绝大部分涉及草牧场。

  抢草造林

  所谓抢草,就是用带铁链子的运输车将杨树两旁的草皮悬根铰掉后,再拉沟划渠。据说,这样做是为了防火。

  与此前本报报道过的亿霖公司在河北的造林模式类似,亿霖公司在常胜镇租用的绝大部分都是当地农民的有林地,并没有大规模由公司现造林。

  “除了防盗伐外,我只看见亿霖公司在这里组织人山人海‘抢草’。”新庙村前任村主任张会生说,所谓抢草,就是用带铁链子的运输车将杨树两旁的草皮悬根铰掉后,再拉沟划渠。据说,这样做是为了防火。

  记者两次探访亿霖公司设在镇上的办事点,均不见人。事实上,除了亿霖公司,另一家万里大造林公司(以下简称“万里公司”)也在此圈地。

  8月19日,与新庙村毗邻的常胜镇铁牛乡西里村召开村民大会,会后,涉及无偿占用草牧地转包给万里公司的村主任孙秀被罢免。

  据村民称,村里3000余亩草牧场被孙秀等人在7月前后转包给了万里公司。而这些草牧场里已种满了参差不齐的杨树。

  2003年修订的《草原法》明文规定,禁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开垦草原被视为违法行为。

  而这些尚在争议中的土地,却已经被万里公司作为热销林地,万里公司宣传资料显示,该公司在常胜镇造林规划面积3800亩,已全部转卖给投资客户。

  在此前某媒体发表的《“万里大造林”上书国务院》一文中,万里公司董事长陈相贵对专家提出的“沙地植树造林可能引起沙尘暴”的观点斥为“书呆子说法”。

  “我们只是按造林地的具体情况实行带状整地,而且我公司凡是已经植上树的沙地,因为浇水的作用,林间地第一年就已经长出了非常茂盛的草本植物。”

  而记者在万里、亿霖公司的林地看到,由于风沙侵袭,部分杨树根已经凸起小沙包。据通辽林业局治沙造林科吴堰君科长称,沙丘上不适于造林,主要原因在于不方便灌溉。“根部起包的杨树,即使挖渠开沟也不好浇水,只能一棵棵拉水灌溉。”

  有资料显示,地处科尔沁草原腹地的通辽总面积8989万亩,其中沙地面积4086万亩,占科尔沁草原总面积的52.7%。据西里村民反映,他们这里就属于沙化地带,十年八旱。村民们证实,除了雇人防火防盗外,万里公司至今没打一口井,没浇一次水。

  西里村前任村主任胡景龙告诉记者,万里公司在他们村也“抢草皮”———用铁丝刮去树木周围的草皮。“开沟挖渠时,许多中间渠道上生长的黄柳条、河柳(音)等灌草全部给毁了。”

  占地转包

  张会生说,以前治理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时,村民们没人愿意承包那些荒地造林。后来他们几个大户在那里造上林,如今也作价租给了亿霖公司。

  在新庙村,让村民们觉得蹊跷的一件事是:以前张会生等几户村民与村里签的荒山承包合同总面积不超过300亩,而现在租给亿霖公司的林地却“发酵”成了1000余亩。以张会生为例,他当时承包的是100亩土地,租给亿霖公司的有林地却“长”为300亩。

  “的确有部分当初没签承包协议的土地租给了亿霖公司。”张会生说,以前治理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时,村民们没人愿意承包那些荒地造林。后来他们几个大户在那里造上林,如今也作价租给了亿霖公司。“按照谁造林谁拥有的原则,我们是现补签合同现补费,连林权证都办好转让亿霖了。”

  类似的事也发生在毗邻的西里村。西里村原村主任胡景龙称,万里公司从村里6家大户转包的3764亩草牧场中,有三户涉及无偿占用个人草牧场2516亩,有一户无偿占用集体机动草牧场723亩。

  对于西里村村民反映个人无偿占用土地转包给造林公司一事,科左后旗政府派出调查组,对四家大户占用草牧场事件进行了查实。

  旗里的调解意见是:要么走诉讼程序,个人占用的草牧场由林主与草牧场主协商解决,要么按“谁造谁有”的标准,当初没同村里签订荒山承包合同的林主,要现补手续现缴费。

  换证风波

  西里村前村主任胡景龙说:“政府说我们的草原证作废了,但律师说还能用。我们认为造林公司侵犯了我们的草原使用权。”

  2003年,科左后旗发出(2003)9号文,据常胜镇政府官员称,该文件明确提出村民草原使用证应予作废。事实上,镇村两级在2003年就将草原使用证收回作废了,换发林权证。”旗政府一官员称。

  对于草原证作废的事儿,西里村村民曾一度蒙在鼓里。但到了今年8月23日———也就是开村民大会罢免村主任孙秀时,他们才知道,手里的证“不好使了”。

  科左后旗双合尔律师事务所耿立律师证实,2003年旗政府曾发文规定,部分四至界限未落实到户的草原证作废。“西里村所有草牧场都落实到280户人家,明确了四至边界,不应该换发或作废。”

  耿立律师认为,镇政府政策与国家及地区政策明显相悖。按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草牧场承包合同书》与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政策,草牧场承包期30-50年不变。《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也规定,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需遵循自愿、有偿、合法及不改变草原用途的原则,方有利于草原的保护和建设。

  西里村前村主任胡景龙说:“政府说我们的草原证作废了,但律师说还能用。我们认为造林公司侵犯了我们的草原使用权。”

  而邻近的新庙村在2003年也被以“四至边界未落实到户”被镇政府告知“换发”草原证,改发林权证。但时至今日,“换证”一事仍没有下文,新的林权证至今没有一本发到农民手里。

  另一方面,一些“大户”却在把林地转包给造林公司之前拿到了林权证。科左后旗林业局官员透露,部分草牧场已在数月前办理了林权证。而在整个科左后旗,两家造林公司———万里公司和亿霖木业现已得到了个人大户转让的1万余亩林权证,并大部分拆分转让给个人投资客户,绝大部分涉及草牧场。科左后旗林业局官员同时透露,由于某些原因,如今旗里已暂时停办林权证。

  草原“缩水”

  按通辽草原监理部门不完全统计,2003年入夏以来全市累计开垦草原一万两千多亩,近几年全市共计开垦草原10多万亩(保守数字)。仅科左后旗2001年上报的开垦面积,就高达9万多亩。

  常胜镇农民手里的草原证是1998年落实到户的。虽然草牧场承包合同书上的承包期是1998-2028年,但一个事实是,农民手里的草牧场却在短短几年内一再“缩水”。

  “1997年后,在我们这里刮起了一股滥开草场的邪风。有人将草场也当作四荒治理开发,实际上是变相开垦草场,改变用途。”通辽市草原监理所所长白福林说。

  据了解,新庙村、西里村2001年承包四荒资源时,便出现将有证草牧场当作四荒承包给个人的情况。而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四荒”属于“未利用地”。草原不得作为“四荒”开垦。

  1999年,旨在造林治沙的通辽5820工程(五年时间在八个旗县造林20万亩以上)出台。科左后旗草原监理所一位官员称,由于草原证落实上的一些矛盾,某些乡镇又将农民享有的草牧场当小金库发包给他人造林,侵犯了农民利益。“部分地区打着所谓生态建设的旗号,象征性地栽植几行树,在林间宽带种植经济作物,不仅收成欠佳,反倒把草原变成了白花花的不毛之地。”这位官员说。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按通辽草原监理部门不完全统计,2003年入夏以来全市累计开垦草原一万两千多亩,近几年全市共计开垦草原10多万亩(保守数字)。仅科左后旗2001年上报的开垦面积,就高达9万多亩。

  “原则上说,好的草牧场是不造林的,但在某些半农半牧区,的确有重复发证的情况。”通辽市林业局治沙造林科吴堰君科长告诉记者,通辽的许多草牧场是20世纪90年代发证,如今由于过度放牧等种种原因,许多草原已经沙碱化,只能作为四荒造林治沙。“当初四荒发包时,许多农民都不愿意承包到户。

  按照谁造谁有的原则,对已经栽上树的林地,由林业部门验收,各旗县政府核发林权证。” 但在沙碱化的草原上,为何不选择植耐旱固沙能力更好的沙漠灌草植被,而是选择种植杨树造沙呢?“地方要效益。养草没效益,而养树几年后便能采伐,而且杨树的耐风耐水性也不错。”吴称。

  林牧之争

  “林草属性有很多不好界定的因素。就生长植被来说,我们认为是灌木,牧业部门就认为是灌草;像玉米,我们认为是庄稼,他们认为是饲料。”

  从上世纪90年代末起,在通辽,林牧之争就一直没有停息。当地草原部门人员介绍,今年造林公司通过种种渠道(从村委会与大户手里承包、转包)在草牧场圈地造林,使林业与牧业之间的矛盾更加加剧。

  今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法工委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据与会人士称,林草之争再次成为林牧两部门的争论焦点。

  “林草属性有很多不好界定的因素。就生长植被来说,我们认为是灌木,牧业部门就认为是灌草;像玉米,我们认为是庄稼,他们认为是饲料。”

  参加此次立法调研的通辽林业局林政资源处韩春珍称。据《通辽日报》2003年9月12日的报道称,实施5820工程伊始,政府明确要求项目区森林覆盖率由23%提高到32%,基本农田和草牧场要实现林网化。自1999年到2003年的5年间,通辽净增森林面积642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了7个百分点。

  “林业覆盖率是一个总体指标。林业在数十来发展中早就渗透到各行各业里,如果原生草原不搞发展建设的话,那就根本没有造林的地了。”通辽林业局林政资源处韩春珍说,“这不是土地权属不清的问题。在土地部门看来,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非利用地。农牧草地都属于农业用地,其实林草之争是农业用地的结构调整问题,应该按照建设发展需要,由地方政府综合规划。”韩的观点是:土地权属并不应该按草原证或是林业证的发放顺序来定,而是应该看谁是建设主体。

  韩春珍承认,常胜镇部分个人取得的林权证与国家政策不符。“造林公司租地,肯定要的是有林权证的地,而很多地方的林地植树未达到发证标准,为了招商引资,地方部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些政策松动。”

  通辽草原监理所所长白福林认为,草原建设利用的属性变更,按规定必须征得草原主管部门的同意。按《草原法》规定,国家对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实行统一规划制度。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县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规划编制本区域规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而编制规划所遵循的原则之一便是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草原可持续利用,以保护为主。

  科左后旗草原监理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称,如今草原部门对草牧场是“想管,管不了”。他指出,虽然各旗县均有草原执法部门,但普遍存在人手少,资金短缺,交通工具落后的问题,造成有些毁草事件不能及时予以处理。 □本报记者王蓉内蒙古通辽报道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迷你小熊
强烈推荐火线下载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孙燕姿
我要的幸福、遇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